新民居建设的注意事项

 
楼主   帖子创建时间:  2019-12-24 16:07 回复:0 关注量:518

  一是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村情民意。在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过程中,要结合本村实际,充分考虑新民居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陈家台村利用农村闲散土地,采取先建后迁的办法,将分散的住宅改为社区住宅,复耕土地,为下一步实现农业规模化发展、提升产业发展空间和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而雄县胡家台村考虑到村内人口较多,自发新建的住宅较多,在新民居建设中则采取了滚动发展模式,坚持统一规划,统一设计,成方连片,分期建设。各村在建设前要坚持以人为本,多问问群众乐意不乐意;建设中要体现统筹兼顾,既要抓好工程建设,还要注重保护和继承特色;建成后要绷紧科学发展这根弦,多考虑长远谋划。

  二是要政府引导,确保建设的有序推进。着重以下方面:强化监督。由建设部门在施工队伍的选择、民居工程的建设上严格把关监督;强化规划。优先抓好县域村庄布局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农村新民居建设土地利用规划和新民居建筑设计;强化土地控制。对乱占乱建的坚决予以拆除,确保在土地的控制下搞好建设,避免造成新的土地浪费;强化专家的技术指导,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强化则政导向。市、县在安排专项资金进行奖补的同时,整合农村饮水、农村道路、村庄绿化、农村沼气等项目资金,集中投放,切实解决好新民居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问题;强化示范。开展新民居建设试点工作,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三是要稳步推进,适合经济的承受能力。实施新民居建设的主战场在农村,前提是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经济基础雄厚、发展势头好的村,可以考虑整体新建;经济基础暂时不具备的,要开展示范户、样板房建设,不能一哄而上、自日建设,给村集体和农民群众造成新的负担。胡锦涛总书记曾多次指出发展要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全市要继续加快发展农村经济,繁荣农村市场,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做到发展的热情不减弱,建设新农村的路线不动摇,谋求和谐的决心不改变,艰苦奋斗、锐意进取,真正做到发展成果由农民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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