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走路”有哪些讲究
如果有人问:“你会不会走路?”可能很多人会觉得好笑。但在古代,“会不会走路”可是一个大问题。现代的散步古人叫“步”,古代的“行”才是今天的“走”;古人如果说“走”,那就是今天的“跑”了。在古人看来,出行要迈“安步”,得走“正道”,应该“少避老”。出于礼仪的考虑,甚至出现男右女左“男女异路”的规定……
“安步”还是“疾趋”?
朱熹在《童蒙须知》中要求:“凡步行趋跄,须是端正,不可疾走跳踯”
在没有代步工具或代步工具不普及的时代,人们出行只能靠走。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中,仅“走”部便收录了85个字,和“行走”相关的字则多达200个以上,可见古人对走的观察和分析多么细致。
行走的字义,古今差别比较大。汉代的《释名·释姿容》中称,“徐行,曰步”;“两脚进,曰行”;“疾行,曰趋”;“疾趋,曰走”。现代的散步,古人叫“步”,而当时的“行”,才是今天的“走”;古人如果说“走”,那就是今天的“跑”了。
何时该“行”何时该“走”?古人是有严格讲究的。先秦时期,古人已形成一套成熟的“行走礼仪”。成书于秦汉时期、被列入“十三经” 的《尔雅·释宫》中称:“室中谓之时,堂上谓之行,堂下谓之步,门外谓之趋,中庭谓之走,大路谓之奔。”这里的“时”为“歭”的通假字,是踟躇、徘徊的意思。在不同的场合,要有不同的走法。
在古代,孩子一生要学两次“走路”。一次是一两岁时自然学会走路,另外一次则是到了入学年龄学走路礼仪。南宋著名理学家、教育家朱熹在其所编撰的《童蒙须知·语言步趋第二》中是这样训诫孩子的:“凡步行趋跄,须是端正,不可疾走跳踯。若父母长上有所唤召,却当疾走而前,不可舒缓。”从中可以看出,走路要从容、规范,通常情况下,不要手舞足蹈,更不宜慌慌忙忙,而要稳稳当当地走,即所谓“安步”。即使在家里,也不要一纵一跳的。只有一种情况可在家跑着走,就是有长辈喊你。
为了方便孩子背诵记忆,后人将朱语诗化为《童蒙须知韵语》:“凡出入进退,行步要安详。掉臂与跳走,客止殊不臧。惟有长者召,疾步却无妨。于此过舒迟,不似弟子行。”
对于走时如何发力?古人也有讲究:“轻贵重贱”。过去的算命先生便会通过观察一个人的“行”,来推测其命运好坏。如被收入清《四库全书》的《太清神鉴》卷四“行部”条称,“是以贵人之行,如水而流下,身重而脚轻;小人之行,如火炎上,身轻而脚重。”这种说法虽然很荒唐,但从侧面说明古人对“如何走路”很重视。
走“正道”还是走“捷径”?
屈原在《离骚》中提出:“夫唯捷径以窘步”
与“怎么走路”有不同要求一样,古人对应该“走什么样的路”也有相应的讲究。
在古代,道路分为“道”、“路”、“途”、“行”、“径”、“术”、“街”、“衢”等多种规格。其中以“道”、“径”二种,古人说得最多。
“道”,在先秦时期指可供车行的大路,又称“正道”,相当于现代高等级公路“省道”、“国道”。秦始皇所筑的“驰道”也是“道”的一种,系当时的高速公路。
“径”与“道”正好相反,指只能走人、不能行车的小路,故称“步道”;从小路走可以避开众人、熟人,又俗称“间道”,心术不正者才走间道。因为从小路走往往比正道近,由此出现了“捷径”的概念。
与“径”相提并论的是“徯”。徯,指不好走的细小狭路,俗称“邪路”、“邪道”。走到头后无路可走的“径”,则称为“窘径”,走这种小路往往举步维艰,即“窘步”。
正道可能路途远,辛苦,但安全,不会走错方向,所以古人提倡走“正道”,而不鼓励甚至禁止走“窘径”、“捷径”、“邪路”。《周礼》中便多处提到周王禁止“大路不走走小路,有桥不走翻堤坝”的行为。负责道路交通的“秋官·野庐氏”职责之一,就是“禁野之横径逾者”;负责城里宿卫的“秋官·修闾氏”,也有“禁逾者”的责任。
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很欣赏“行不由径”的走正道者。据《论语·雍也》所记,孔子的学生子游在鲁国的武城做官时,便以此标准选拔人才。一个叫澹台灭明的人,“行不由径,非公事,未尝至于偃之室也”。意思是,澹台灭明不走邪路,不是公事,从不到我的房间来。仅由“行不由径”,就推断澹台灭明是难得的人才。
因为正道是正确的道路,而窘径、捷径、邪路却不一定,很可能是弯路、歧途,所以“正道”和“邪路”又都被赋予了新的概念,延伸出“正与邪”的寓意。《礼记·燕义》中有“上必明正道以道民”,要求君王要指出正确的方向引导民众。所以,屈原在《离骚》中说:“夫唯捷径以窘步”,提醒人们走捷径容易陷入人生的困境。
靠右走还是靠左走?
先秦史籍《礼记·王制》规定:“男子由右,妇人由左,车从中央”
在崇尚“正道”的同时,古人还对走路秩序提出了规范,逐渐形成所谓的“交通规则”。现代人是“靠右走”,古人靠哪边走?不同朝代有不同风尚。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走法”:
较早的走法是“男右女左”。先秦时期,男人和女人是不能同行的,要分两边走。《礼记·王制》中规定:“道路,男子由右,妇人由左,车从中央”,意思是,在道路上,男的靠右走,女的靠左走,车辆从路中间通行。
这种走路规则曾对早期民俗产生很深的影响。据《仪礼·士昏礼》记载,秦汉及以前,女儿出嫁时,必须从左边走出去,站在母亲的左边,即所谓“女出于母左,父西面戒之”。
“男右女左”分开走的规定又叫“男女异路”,到汉魏时期还曾出现过强制性推广的现象。西汉末篡位建立“新朝”的王莽推崇周制,其中有一条就是效法《礼记》中的“男女分开走”。《汉书·王莽传》记载,王莽要求推行“男女异路之制,犯者象刑。”
到了唐代,一个叫马周的人提出“靠右走”。这种走法又称“来左去右”,不分男女。据唐刘餗的《隋唐嘉话》记载,马周以布衣身份上书当时的皇帝李世民,提出一系列教化民众、创建新型社会风气的建议,其中就有行人的走法:“旧诸街晨昏传叫,以警行者,代之以鼓,城门入由左,出由右。”
马周建议,要用击鼓的方式早晚提醒行人进出城门要分开,两边走,进城的走左边,出城的走右边。实际上,如果就一个人来说,进出都是“靠右走”。由此,还形成了古代中国特有的“左迎右送”礼俗,即迎人站在路的左边,送人站在路的右边。
古人最习惯的走法应该是“靠左走”。唐代规定“来左去右”,实际上是一种进出城门的规则,宋代 “靠左走”更为普及。朱熹《童蒙须知·杂细事宜第五》中要求:“凡侍长上出行,必居路之右。”为什么陪同年长者出行要走在老者的右边?一是左尊右卑,二是有利保护老者,降低交通风险。
人先行还是车马先行?
唐太宗李世民颁《仪制令》:“凡行路巷街,贱避贵,少避老,轻避重,去避来”
对于古代靠哪一边行走,并没有从“法律”上找到依据,而是属于“礼”的层面。唐代将这种“礼”被调整入“法”的范畴,出现了强制性的“走法”。这种强制性走法,可视为古代的“交通法规”。
《唐律疏议·杂律》“违令”条,“诸违令者,笞五十”下面的疏议特别指出,“令有禁制”,谓《仪制令》“行路,贱避贵,去避来”之类。
这里说的《仪制令》,被国内学术界认为是中国最早的交通法规,由唐太宗李世民于贞观十一年 (公元637年)颁发。其大致内容是:“凡行路巷街,贱避贵,少避老,轻避重,去避来。”
李世民强调颁发此令的意义:“朕闻教化之本,礼让为先,欲设规程,在循典故。盖以中兴之始,兆庶初安,将使知方,所以渐诱。”这种“礼让为先”的规则,至今仍是现代交通伦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五代后唐时期,《仪制令》得到进一步强化。据《五代会要》记载,后唐明宗李嗣源,于长兴二年(公元931年)八月出敕令:“道路街巷,贱避贵,少避长,轻避重,去避来。”李嗣源这一道“红头文件”还下发到“诸道、州、府,各遍下县、镇”,要求地方官将此《仪制令》“刻碑于要会、坊门及诸桥柱,晓示行人。”如果有人不按规定走路,不懂礼仪,将被治罪。
在陕西、江苏、福建、河北、内蒙古等全国多个地方考古中,都曾发现过《仪制令》这样的碑刻,碑刻多为宋代,这说明《仪制令》也是宋代通行全国的“交通规则”。
值得一提的是,唐律还对车马与行人的关系作了调整,在行人密集的地方不能“走车马”。除了帝王要臣公务出行,道路上要“车马让人”。《唐律疏义·杂律》规定:“诸于城内街巷及人众中,无故走车马者,笞五十。”这一重在“保护行人”的条款,为此后历朝所继承和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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