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镇住房发展与展望
一、城镇住房发展
1980年以来,中国政府针对旧的住房体制的弊端,致力于推进住房制度改革。1998年,在全国范围停止了住房实物分配,大力启动居民个人住房消费,推动了住房新体制的建立,带动了住房建设的加速发展。
(一)基本形成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住房发展机制
1、住房分配:
1998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停止了由国家和单位向职工无偿分配住房,并收取低房租的做法,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允许符合条件的地区建立住房补贴制度,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支持职工到市场上买房。目前,居民个人购买商品住宅的比重达到94.8%,成为住房消费的主体。与此同时,80%以上的公房按照优惠价格出售给职工,公房租金也有大幅度提高。
2、住房投资和供应:
改变由国家和单位投入资金建设住房的做法,推进“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房地产开发模式,初步建立了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高收入家庭购买或租赁市场价商品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住房。政府通过土地划拨供应等措施,降低建造成本,大力发展经济适用住房,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买房需求;通过土地、税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危旧住房实施成片改造。
3、住房市场:
开放住房二级市场,多次下调住房交易和租赁税率,鼓励居民卖旧房买新房,初步形成了新旧住房交易活跃、买卖与租赁并举的局面。同时,大力发展并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加速市场的流通。
4、住房金融:
通过降低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鼓励居民贷款买房;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作用,支持职工购房。到今年9月底,商业银行住房个贷余额已达到了7630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8.54%,是97年底的40倍;住房公积金个贷余额达到987亿元。
5、住房管理:
改变由单位自建自管的旧体制,大力发展社会化、专业化、企业经营型的物业管理新体制,由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实施专业化管理。对改善居民居住质量、维护社区安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总体看,通过深化住房分配、投资、供应、管理体制改革和发育房地产市场体系、发展住房金融,旧的住房体制已经打破,新体制的框架已经形成,市场配置资源的新机制正在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