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背景:
由中贸国际会展集团主办,安徽中贸展览有限公司、安徽了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的2018第二届中国(安徽)国际佛文化用品博览会于6月22-25日在安徽国际会展中心(合肥)盛大启幕,设展出面积20000平方米,参展企业500余家,预计观众将超过3万人次。
2017中国(安徽)国际佛文化用品博览会5月21日在安徽国际会展中心(合肥)圆满闭幕!据最新数据统计,200余家知名企业参会展出万余种产品,有来自省内外企业和安徽省16地市及省外地市县佛协、寺庙的长老、大德高僧、护法居士近500余人莅临大会并举办了隆重的开幕式。苏鲁豫皖等省市的佛具代理商经销商等专业买家近2万余人次到会,现场意向成交金额达1.7亿,首届的成功举办轰动整个佛教界,为弘扬佛教文化,推动佛事用品行业快速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本届展会规模大、档次高、聚焦业界关注,将组织佛教用品及香品行业的品牌企业参展,并吸引南海国家如越南、泰国、马来西亚、印尼等国的企业及其他国家组团参展,同期举办佛文化发展高峰论坛等高端活动,汇聚众多佛教界知名人士参加,将成为中部地区2018年国内佛行业的聚焦点,华东地区佛文化发展的交流平台。
2018中国(安徽)国际佛文化用品博览会正扬帆起航,期待您的参与!
一、展会日程:
布展时间:2018年6月20日-21日 大会开幕:2018年6月22日9:30
展览时间:2018年6月22日-25日 撤展时间:2018年6月25日12:00以后
二、现场活动:
1. 中国安徽佛文化发展高峰论坛; 2. 各地名师书法精品展示;
3. 现场茶道、香道表演; 4. 高僧大德佛法讲座;
5. 现场结缘活动; 6. 免费品尝素食;
三、展品范围:
u 佛像:木雕、石雕、瓷器、铜像、树脂、锍金、生漆脱胎、佛画等
u 香:线香、竹角香、无烟香、工艺香、印度香、材料香、香料香、高香、熏香、藏香等
u 佛具:佛龛、佛珠、木鱼、铜盘、蜡台、香炉、护身类、花瓶、贡台、贡盘、净水杯、拜垫、念佛机、舍利塔、香筒、钵、法 器、电子佛典、金铜钵、金桶、聚宝桶、家庭佛堂等
u 蜡烛:工艺蜡烛、无烟蜡烛、莲花蜡烛、斗烛、水晶蜡烛、酥油蜡烛、普通蜡烛等
u 宫庙用品:鼓、钟、寺庙装饰、宫灯灯具:佛灯、莲花灯、电烛灯、油灯、灯油、电香等
u 僧服绣品:僧服僧鞋、绣品、幡幢系列、吉祥绣包、佛堂挂饰等
u 书画音像:佛像、山水画、佛经音像影像、年画等
u 原料设备:制香机械及原料、蜡烛机械及原料、制纸机械及原料、其它相关机械及原料等
u 素食及其它未分类佛事用品
四、观众组织:
1、组委会邀请印度、日本、韩国、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香港、台湾等海内外优秀的佛事用品、素食生产企业参展交流,各区域经销商、代理商、营销终端、产业文化服务机构等到会参观洽谈。
2、组委会邀请全国各省市政府、民委(宗教局)、佛教协会、社会事务办单位、国内外商会、各地寺院法师、佛教信众等人士到会参观。
3、组委会邮寄参观邀请函20万分,通过厦门佛展及全国相关佛展、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向专业采购商、经销商发送参观邀请函。
4、通过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经济网、中国新闻网、央视网、环球网、新浪网、搜狐网、中国佛教网、华人佛教网凤凰网、中华佛教网、阿里巴巴、佛教天地、佛教在线、等海内外专业网站对展会进行专题报导宣传展会。
5、通过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中国佛教寺院名录》、台湾法宗时报、香港《佛教文化》、韩国佛教报社、韩国佛教新闻、韩国石材新闻、日本佛教新闻社、中华佛教出版社、兰州《佛学文摘》等海内外杂志刊发展会广告和相关宣传报导宣传展会。
6、通过邀请安徽电视台、江苏电视台、福建电视台、浙江电视台、河南电视台、合肥电视台等电视媒体对展会进行报道宣传展会。
7、通过中国驻外各地的领事馆、政府、贸易商会等机构及境内外招商网络邀请专业观众,传递展会最新资讯;与欧美亚、东南亚等多家国际机构密切合作,展开国际间合作,同时展开网上展览,全球招商及宣传推广,通过合作单位重点邀请境外采购商、团体等前来采购。
五、参展须知:
1. 国家主管部门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及销售企业,报名参展需向组委会提交加盖公章的三证复印件及其相关证明。
2. 认真阅读《参展指南》中相关制度条例,了解清楚展会的布展、交易及撤展时间,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或损失。如有特殊需求请提前与组委会联系落实,以免影响参展交易质量。
3. 确定参展后应详细阅读《参展申请表》的各项条款,确认无疑后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签字或盖章后传真或邮寄至组委会相关部门备案存档,以便于落实展位。合同签定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将参展费用汇到组委会指定的收款账号。组委会收到参展费用后印制参展证,企业凭参展证办理参展及撤展的各项续。
4. 严禁携带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侵犯商标权的产品入展会现场展示交易,查出后果自负。
5. 不得随意更改展位使用性质、拼摊儿、转租转卖,严禁变动展位形状,否则予封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