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NYH170488-01FG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板桥办事处(招标人)建设项目板桥三山矶绿地建设工程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雨发改项字[2017]7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5183.4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5183.4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设计
2、工程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三山社区东侧,梅钢9号路西侧
3、招标内容:包括深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4、设计周期: 15日历天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要求,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6、设计合同估算价:35万元
7、设计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2.68万平方米,主要对区域内实施景观绿化,达到沿9号路一侧的景观隔离作用,增设篮球场、室外健身设施及重建围墙并进行美化等。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原件核查)。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园林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资质证书原件核查)。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四、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编入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原件核查);
2、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编入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原件核查);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园林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并编入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原件核查);
4、投标人必须提供2017年6月至2017年11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证明,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项目负责人只需提供劳动合同、退休证明);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并编入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
6.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并编入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
7. 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并编入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
8、投标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投标人无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并编入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并编入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下列地点获取招标文件: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中山北路105-6号中环国际广场2302室)。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自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2月6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中山北路105-6号中环国际广场2302室)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300元),售后不退。领取本次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本次招标。
六、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本次设计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投标报价(49分):
设计最高限价为35万元。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报价评审偏差:
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的每增加1%扣0.3分,每降低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扣完为止(保留2位小数)。
2、人员配备(13分):
A、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园林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提供职称证原件,如职称证书中体现不出专业,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供)满分4分;
B、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提供注册证原件及职称证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供)满分3分;
C、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提供注册证原件及职称证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供)满分3分;
D、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提供注册证原件及职称证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供)满分3分;
3、企业业绩(8分):
2012年1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的占地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风景园林设计项目,有一个得4分,最多得8分.(提供合同原件,复印件编入招标文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必须体现出占地面积要求或者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4、设计方案(30分):
A、综合评估其设计理念的完整性、科学性,按完整、全面、合理进行评审。(优:6分、良:5.5分、中:5分、差:4.5分。)
B、设计组织方案内容全面,重点突出;(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
C、技术力量配备合理,岗位责任明确;(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
D、服务建议措施针对性强,切合本工程实际,具体、细致,设计工程流程及进度计划科学合理;(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
E、对后期服务跟进计划方案;(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
F、设计质量控制措施可靠具体有保障;(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
G、工程成本控制合理、可控;(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
评分细则说明:
a.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上述评分细则,客观分由评委统一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进行打分,然后平均计算出方案的得分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b.总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出现并列最高综合得分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c.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次投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七、其他
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开标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上述原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之前未到达开标现场或未递交上述原件的,作为自动放弃投标。委托代理人未通过现场核验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手续,否则可能将会影响投标。有关投标详细操作问题可咨询交易中心网络管理中心(68505877、68505828)。
6、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壹份(U盘或不可擦写的光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加本次设计投标的单位将不得参加施工阶段的投标。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板桥办事处(盖章)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振兴路59号
招标人联系人:严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105-6号中环国际广场2302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晨张佳玮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2317121538088021218652912882
代理机构传真:025-83231712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6166257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