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区西园路、东园路道路提升工程,已经由 连云港市连云区经济信息化与发展改革局(连区经发【2017】10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市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
2、工程规模:连云区东园路(中山路~栖霞路)道路提升工程(K0+000~K0+566.491),全长0.566公里,连云区西园路(中华路~栖霞路)道路提升工程(K0+000~K0+323.563) 全长0.324 公里。
3、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
4、监理服务期:50日历天(与施工期同步并配合至审计结束)
5、监理费用招标控制价:13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江苏省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2人(具备江苏省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4人(具备监理人员考试合格证及以上资格);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和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
连建质(2007)573号文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
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规定:省内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内监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设区市从业。省外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在建项目上从业。
7、其它要求:
(1)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等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应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其未超过5年的。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3个月(2017年8-10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其他
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2、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五、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方法三)(苏建规字【2013】4号文)
六、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4日
2、获取方式:投标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
http://www.lygztb.gov.cn
依据省电子化招标文件精神,取消投标人报名环节,投标人(已成功进入诚信库的)在系统内直接看到获取招标文件,不再有“我要报名”的模块提示。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3、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请与代理公司经办人联系获取图纸等相关资料。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地点为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其它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网络投标CA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光盘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备用介质文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仅建议投标人以光盘为介质自行刻录备用介质文件并以刻录成功为准。该光盘自行选择采用专用光盘还是自备光盘;刻录的电子投标文件为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开标时作为备用光盘递交,备用光盘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依据相关规定, 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与光盘(非加密) ,前项不能读取,可按后项评审。
4、电子标书制作:
以下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1)投标人采用广联达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http://115.28.33.52/G2/anonymous-index-file!anonymousFileDownLoad.do下载广联达投标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广联达软件公司:
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2)投标人采用国泰新点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http://www.lygztb.gov.cn/LYGNET_HY/login.aspx下载新点投标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国泰新点公司:
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5161373079 张 工:18505182641
提醒: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U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开发区五羊路久和商务2#楼1201室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扬善高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1882555 15061335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