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全州县湘江战役红色旅游遗址群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全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全发改项字[2017]177号文、全发改研字[2017]16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全州县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投资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一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进行工程总承包(EPC)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全州县境内才湾镇、凤凰镇、两河镇、安和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72.4公顷,整个湘江战役红色旅游遗址群项目总建筑面积为92704平方米。其中一期包括觉山阻击战纪念园总建筑83849㎡(其中旅游综合服务区建筑面积22105㎡,包括园区大门、生态停车场、旅游厕所、旅游接待中心、旅游工艺品展销中心、红色驿站等;纪念碑区建筑面积3474㎡,包括中心广场、全州1934浮雕纪念墙、湘江战役英雄群雕、湘江战役历史文化长廊等;纪念馆区建筑面积45000㎡,包括红军烈士纪念碑、山顶停车场等;休闲体验区建筑面积4800㎡,包括白果林、红军主题绿植造型艺术园、登山车行道等旅游景点和设施;烈士陵园区建筑面积8470㎡,包括红军桥、休闲广场、觉山阻击主题雕塑、烈士陵园大门、五角星造型烈士陵园、红军战壕遗迹、红军讲演堂等相关设施);凤凰嘴景区建筑面积3085㎡、两河景区建筑面积2885㎡、安和景区建筑面积2885㎡,包括游客服务中心、广场/生态停车场、红色旅游雕塑、旅游厕所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湘江沿岸约20公里的红色旅游骑行绿色步道。
建设内容包括总规划平面布置图中所涉及到的所有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纪念广场、旅游综合服务区、纪念碑区、纪念馆区、休闲体验区、烈士陵园区、道路工程)及景点工程(各类红色旅游雕塑)、绿化美化工程、给水排水设施工程、电力电讯设施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环卫设施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等。
合同估算价:约2100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72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全州县湘江战役红色旅游遗址群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内容包括总规划平面布置图中所涉及到的所有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纪念广场、旅游综合服务区、纪念碑区、纪念馆区、休闲体验区、烈士陵园区、道路工程)及景点工程(各类红色旅游雕塑)、绿化美化工程、给水排水设施工程、电力电讯设施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环卫设施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等。
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阶段,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本项的(1)勘察及总平方案设计、单体方案设计及方案设计获得批准所需的优化、修改工作;(2)初步设计;(3)施工图设计;(4)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施工;(5)设备(货物)采购、运输、装卸、保管以及设备的试验、安装、调试等;(6)设计施工实施过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协调配合办理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等相关手续,以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审核、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接收使用。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和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2.5其他要求: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人且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R有要求。
施工业绩要求: 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1项合同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家设计单位和 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要求投标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和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7年12月05日08时30分至2017年12月11日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uilin.cn/gxglhy)进行网上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网上报名者,请于2017年12月05日08时30分至2017年12月11日17时30分,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uilin.cn/gxglhy)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01月 09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2号开标室(临桂区西城中路69路创业大厦西辅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guilin.cn、全州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lquanzhou.gov.cn、全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监督部门及电话
全州县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4828117
全州县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站 联系电话:0773-4822806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全州县旅游局
地 址:全州县全州镇城北新区创业大厦10楼
联 系 人:蒋工
电 话:0773-481068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B座电商谷四楼
联 系 人:李秋凤
电话/传真:0773-5841116
招标人(盖章):全州县旅游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管理部门(盖章):全州县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全州县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站
日期: 2017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