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子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7年崇明区城桥镇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有园林绿化的经营范围;(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登记入库,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成交方不能对本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4)本次采购需要网上投标,报价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7年崇明区城桥镇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71208-094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20-17-z8591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17年崇明区城桥镇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本次招标控制价为209.65万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采购技术需求)。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4个月
7、采购预算金额:21057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21057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执行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12-11 13: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12-18 13: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上传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12-11 13:30:00至2017-12-18 13: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须在2017年12月18日前的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至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800号商务大厦1807室进行现场验证,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网上报名成功且通过现场验证的供应商可获得购买招标文件资格。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视为主动放弃投标资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一经售出恕不退还。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1-03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1-03 13: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东区开标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东区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纸质版投标文件1正4副。(2)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携带CA证书。(3)授权委托书、相应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城桥镇星火路2号
联系人:黄新
电话:69617157
邮编:202150
传真:69616302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子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800号1807室
邮编:200437
联系人:葛锦凤
电话:13761227270
传真:021-55887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