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狼山景区智慧旅游平台系统设计项目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工程地点:南通地区
五、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1)规划区包括黄泥山、马鞍山、军山、剑山在内的狼五山区域。规划四至范围:与狼山景区5A创建范围一致,东至工农南路-静海商贸街南侧-城山路,南到裤子港,西到滨江大道-长江、北到园博园北侧边界-花园路,总面积3.86 平方公里(具体范围详见附件6)。
(2)啬园片区;
2、工程总造价:约3000万元(实际工程费用以市财政局审核为准,工程造价风险自行承担)。
六、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
(一)智慧景区平台系统及景区内智能化工程的总体规划;
(二)智慧景区平台:平台系统软件的设计、开发、测试、试运行、运行维护等服务。
(三)景区内智能化工程(含智慧景区平台配套设备,下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的测量、勘察及现场服务等技术服务。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设计任务书。
七、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同时具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和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一级资质。
投标人如不同时具备以上资质,可由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但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一级资质的单位。
2、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价50万元及以上的4A级及以上景区智慧旅游平台系统开发项目和单项工程造价800万元(或设计合同额或设计费结算额3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智能化设计项目(需提供合同,若合同未能充分证明本业绩要求,则投标人需再提供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A.景区智慧旅游平台系统开发项目和公共建筑智能化设计项目可以为同一项目,也可以由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
B.如为5A级景区须可通过国家旅游局网站查询,统一查询官方网址为:http://www.cnta.gov.cn/was5/web/search?channelid=242887)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具有电子技术类或通信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若职称证书上未体现专业的,则须另外提供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
(2)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价50万元及以上的4A级及以上景区智慧旅游平台系统开发项目,并在上述项目中独立担任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合同,若合同未能充分证明本业绩要求,则投标人需再提供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如为5A级景区须可通过国家旅游局网站查询,统一查询官方网址为:http://www.cnta.gov.cn/was5/web/search?channelid=242887)
4、其他要求:
(1)企业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因设计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并提供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近五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报名单位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江苏企业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4)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D.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
E.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F.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南通市工程建设网“行业快讯”栏下载查看。
(2)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标前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等资料均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行业快讯”栏发布,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4日09时3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五楼开标室](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
十一、投标补偿:
对于未中标但技术标合格的设计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补偿原则为技术标得分高于36分且排名第一、二、三名的单位(如技术标得分为前三名的设计单位为中标人则不予补偿):补偿排名第一名的设计单位2万元,排名第二名的设计单位1万元,排名第三名的设计单位5000元。
补偿费用待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中标单位及得到补偿的单位其投标文本的知识产权均归招标人所有。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狼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南通狼山汽车客运站
联系人:冒女士
电 话:0513-85712296
招标代理: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7楼
联系人:冯建敏
电 话:0513-83352336
邮 箱:fgyjs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