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招[2017]300- 2号
浙中生态廊道建设-绿道工程施工监理二标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工程监理单位。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为东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现将本次招标工程概况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浙中生态廊道建设-绿道工程施工监理-二标
2、项目地点:东阳市各镇乡。
3、工程规模:二标段白溪江段(含白溪江+乌竹溪4.2km)、东阳江(东阳江13KM、歌山镇31.6km、吴宁街道2.2km、城东街道13.8KM)全长125.3公里,工程估算29754万元。
4、监理招标范围:包括整个项目全过程施工监理,直至交付招标人使用。
5、监理工期及监理质量要求:监理工期同建设施工工期,质量目标为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投标资格条件:
(1)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备案。
(2)项目组成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除总监外的其他组成人员不得少于8人,其中5人及以上须取得省级监理员上岗资格证书。其中,市政专业监理人员具有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2人,省级及以上注册机电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1人。
(3)拟派本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总监及其他组成人员年龄男不大于55周岁、女不大于50周岁,须是投标人在册正式员工(以社保机构出具半年以上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所有人员目前在其他超过200万元工程项目(含预中标工程)中无任职(允许总监在东阳市内其他工程项目有一个任职)。
(4)凡涉及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7、投标确认:
投标人应按投标确认函(附后)要求进行投标确认,未经投标确认不得参加投标。
(1)投标确认时间:2018年1月3日17:00时前止;
(2)投标确认地点与传真: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人民路222号东阳
日报社大楼二楼),传真:0579-86691217;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4日9:30时;
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东阳市人民路 222 号)10楼开标室。
10、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时间:2017年12月 14日起,网址:http://www.dyztb.com/。 (请点击下载: 招标文件)
(2)需要纸质招标文件的,请于2017年12 月31日前与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二楼联系,逾期不候。联系人:楼小韩,联系电话86691217。
(3)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00元,售后不退。
(4)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束时,由招标人向中标候选人、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等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经东阳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备案)各一份。
11浙中生态廊道建设-绿道工程施工监理一标中标单位不可参加本标段的投标,与本标段中标的施工单位有利益关系的监理企业不可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附:投标确认函
招标人:东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厉航平 0579-89321906
招标代理单位: 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潘丽丹 0579-86648897
招 标 人:东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2 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