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祖路(锡东大道—美伯路)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彭祖路(锡东大道—美伯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新经发[2017]30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鸿山新城镇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鸿山新城镇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该工程实施范围为锡东大道至美伯路
工程规模: 彭祖路(锡东大道-美伯路)道路工程实施范围为锡东大道至美伯路,道路全长约1856米,红线宽32米,用地面积约67400平方米,同步实施桥梁、管线、照明、交通设施等配套工程。本项目建安费概算为9725万元。
工期: 8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194.5万元
招标范围: 彭祖路(锡东大道-美伯路)道路工程的勘察、工程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道路、桥梁、管线、照明及交通设施等工程内容)、概算编制、施工配合及其他相关服务。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审图中心的审核,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要求同时具有下述a、b两项资质:(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b)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2014至2016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的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所注明专业为准,如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提供毕业证书,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7年9月~2017年11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7年9月~2017年11月的缴费证明
(3)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主体单位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担任,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拟派;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4日 9:00 时至2017年12月20日 17:00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01月11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新吴区服务点(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 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鸿山新城镇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新区鸿山至德大道815号
联 系 人:许治民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金太湖国际城950号1705室
联 系 人:代工、赵工
电 话:0510-82626996
电子邮件:daima@jce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