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北街东段道路市政工程项目已由盘锦市双台子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双区发改发【2016】86号),招标人为盘锦市双台子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估算价为8万元。
3、建设地点:盘锦市辽河新城,起于林丰北路,止于示范场路。
4、监理范围:城北街东段道路市政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监理期:2018年1月30日-2018年7月30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6、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②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查询结果为准;
③本项目负责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④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7、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通过网上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购买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2月27日至2017年12月3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通过网上的方式进行购买文件,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8、投标保证金:0.16万元(电汇)。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8年1月23日10: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座4段一楼开标室)。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
11.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1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3、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市双台子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双台子区
联系人: 胡雪元
联系电话: 0427-236071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 系 人:吴崎、王志宇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82、3355090
传 真:0417-3355093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3873417488
联 系 人:刘 漫
财务室电话:0427-2835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