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景澜·雁苍山舍项目精装修工程
1.2工程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海县梅林街道,具体位置位于宁海温泉森林公园北侧,临近雁苍山旅游景区。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1651.02㎡,项目建设计划按一、二阶段分期实施,其中一期地上建筑面积4877.55㎡,地下室面积2004.93㎡,二期建筑面积4623.64㎡,项目要求分两个阶段装修施工。工程造价25359968元,资金来源自筹。招标工期每个阶段150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1.3 招标内容:景澜·雁苍山舍项目精装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1.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 年01月09日11:00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2.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2.4投标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还应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2.5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内的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具体以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海县建设局审核通过且电子信用证、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具体以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
2.6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
③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
2.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3个月内、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1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3.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01月09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在宁海县检察院查询的预约电话:0574-83555104。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在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以与县法院联系,到法院内网系统查询。如都无法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开标时间:2018 年01月31日09时 00分
4.2 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获取
201 8年 01月09日11:00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网页下方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
1、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2、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3、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
4、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
5、截止时间:2018年01月31日08:00时前实际到账。
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咨询电话:65131823。
7、根据《关于开展宁海县建筑施工企业投标保证金试点工作的通知》(宁金[2017]22号)文件要求已办妥工程投标保证金保险的企业,只须提供承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无须按上述要求再提供投标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乡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波市宁海县金融中心2幢6楼(学勉路1号)
联系人:王浩宁
联系电话:0574-59972391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兴工二路29号三楼
联系人:周全
联系电话:0574-83556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