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余干县冕山公园景观改造提升工程已由余干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17](154)号、干发改字[2017]85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余干县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地方政府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余干县冕山公园
2.2设计招标范围:①项目的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②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③竣工验收后,负责完成项目竣工上图入库。④配合业主完成项目管理工作。
2.3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2.4招标内容:规划、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6项目投资:约 5380万元(含设计费)。(最终工程造价应依据设计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等编制工程造价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核,以财政部门审核后的工程造价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工程结算价不得突破5380万元)。
2.7目标工期:总工期 120日历天; 2018 年 1 月至 2018 年 5 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独立投标人或投标人联合体同时具备。约组成联合体,则其组成的单位不得超过二家)
3.1资质要求:
①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②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且同时具有地质灾害施工甲级;
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方提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建筑师证书;
②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级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试合格证,且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3.3业绩:对业绩的要求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具体约定。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2015年、2016年三个年度的财务报告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含设计、施工)有不良记录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企业,并提供联合体联合投标协议书。
3.7诚信承诺:在申请报名期限内,由投标方(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招标单位处组织实地勘察并由招标单位出具加盖招标单位公章的勘察证明,投标方凭此勘察证明方可申请报名。
3.8其他要求:
①、执行饶府发[2014]26号文件,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现场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工作时间每月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②、按饶府办字【2011】20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③、中标企业一律不得转包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和重要施工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员工,发现有违反本规定行为,招标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将违规行为报行政主管部门。
④投标单位提供的相关证书、证件、业绩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中标公示期间由招标人组织前往业绩项目所在地进行考察,如有虚假材料一经查实,业主单位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4.报名方式
现场受理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 1月 9日至 1 月 13日(上午9点00分至11点30分,下午13点30分至17点00分,星期六照常报名。),报名联系人:赵丽娜 联系电话:18870331618报名地点:余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另行通知。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企业提供)、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建筑师证书、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试合格证、拟派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派项目关键岗位的八大员岗位证书及其身份证原件、勘察证明原件,投标人法人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前36个月内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的无行贿记录。(以上证书证件需提供原件报名现场查验,查验无误后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余干县政府门户网、余干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余干县建设局(章)
地址:余干县城北建设大楼二楼
联系人:毛志良
电话:1370793033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章)
联系人:赵丽娜
联系电话:18870331618
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 : 余干县招投标办公室 (章)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