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资阳市雁江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己由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资雁发改审批[2016]109号、资雁发改审批[2016]268号、资雁发改审批[2017]2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资阳市雁江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资本、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资阳市雁江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资雁发改审批[2016]26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70413018)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新高建设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资阳市雁江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次)。
2.2建设地点:资阳市雁江区19个镇乡:清水镇、南津镇、伍隍镇、石岭镇、东峰镇、小院镇、堪嘉镇、保和镇、中和镇、丹山镇、老君镇、新场乡、回龙乡、临江镇、迎接镇、祥符镇、丰裕镇、碑记镇、忠义镇。
2.3招标范围:资阳市雁江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次)。勘察包括: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初勘、详勘(含施工勘察)、补勘等;设计包括: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以及施工全过程现场技术指导等。(本工程项目实施内容为:客运站、停车场、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风貌塑造、人行道彩化、路灯、城镇进出口道路的新建或改造等内容)。
2.4计划工期:设计周期:本项目需分批次设计,每批次设计工期为90个日历天。勘察周期:满足设计进度要求。后续服务阶段:完成施工入场的勘察、设计交底和施工过程中的变更、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
2.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以来)具有2个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和近三年(2015年以来)具有2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勘察业绩;(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2016年)无亏损;(4)信誉要求:未处于投标禁入期;(5)企业注册地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外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勘察设计标段联合体须满足以下条件:(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2)已作为联合体成员,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竞争;(3)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须以牵头人名义投标,牵头人应由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4)牵头人全权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和签署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3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18年1月17日 23时59分59秒,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资阳市雁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资阳市雁江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资阳市雁江区迎宾大道雁江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28-26920671
传 真:028-26920706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新高建设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38号2栋5楼
联系人:刘先生电 话:028-85142819
传 真:028-85133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