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市高山镇玉楼村精品村一期规划改造工程B段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高山镇玉楼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招标人为福清市高山镇玉楼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高山镇玉楼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发包价:1518076元,K=13%。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清市高山镇玉楼村精品村一期规划改造工程B段,招标内容包括福清市高山镇玉楼村精品村一期规划改造工程B段的园林景观等,具体以本工程控制价为准,工程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74491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
2.7. 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其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
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
(1)依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项目经理资格条件涉及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明确以下要求:①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下同):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6日9时00分至2018年1月22日17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福清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www.fqztb.com)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1日10点00分,提交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本项目开标室。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指定账户 ;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福清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www.fqztb.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高山镇玉楼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清市高山镇玉楼村
电话:13960867271
联系人:韦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通福花园1#205室
电话:0591-86005931
联系人:小林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详见福清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www.fqztb.com获取虚拟子账户
用途:注明“永诺诚招2018004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