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马甲镇桥下组、三落组亮化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 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瑞泰建设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洛江区马甲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建安造价约35万元人民币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为马甲镇桥下组、三落组亮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4897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以上(含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三级以上(含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投标人为省外建筑施工企业的,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由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和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自行于2018年1月24日8:30至2018年1月28日17:30(北京时间)到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地址:泉州市洛江区冠亚东方星城2A601室)购买招标文件等材料,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预算光盘)每份售价 300 元人民币。电话:15260785491、13805973383。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6万元,开标时以现金方式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2日15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六楼会议室投标文件接收处。招标人并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