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怀宁县部分水利骨干工程建设监理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庆市水利局
3、招标人:怀宁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怀宁县
2、建设规模:怀宁县部分水利骨干工程包括:4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怀宁县珠流河三桥河段治理工程、怀宁县珠流河左岸三桥段治理工程、怀宁县幸福河津潭河皖河圩防洪工程、怀宁县珠流河左岸黄龙段防洪治理工程;1个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项目——怀宁县皖河圩皖河站(装机4400千瓦);5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月山镇牛形水库,马庙镇柏庄、青年水库,凉亭乡罗洼、龙盘洼水库;4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项目——三桥镇解放闸,凉亭乡马踏石闸,马庙镇张灌闸、联合闸;2座中型泵站更新改造项目——石牌镇万全站(装机1085千瓦)、武昌湖(北)站(装机1890千瓦)。工程总投资约3.2亿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4、服务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止。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的全过程施工监理
6、监理服务费控制价:450万元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须包含自 2013年 1月到 2018 年 1 月的时间段)承接过单项监理合同100万元(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监理项目业绩。以上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服务合同,业绩核定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监理服务合同注明时间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须包含自 2015年 1月到 2018年 1月的时间段)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提供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本项目只接受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审核通过的网员报名,未入库的单位请尽快在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申报加入投标企业诚信库,以便进行网上报名,详见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aqzbcg.org/front_h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面向全国征集投标企业网上登记诚信库的公告 ”,联系电话:0556-5150606,联系人:檀志伟。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 投标企业诚信库的投标人可于 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2月1日17:30前登陆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183.167.246.178:8605/TPBidder)进行网上报名和工本费缴纳。缴费成功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
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人民币 405元/套,售后不退。【费用支付如有疑问,请咨询QQ:40085033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act.org.cn)、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www.aqzbcg.org)、怀宁政府信息公开网(hnxxgk.ahhn.gov.cn)、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www.aqzbcg.org/front_hn)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怀宁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怀宁县高河镇
联系人:蒋主任
电话:0556—4636022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独秀大道与雄山路交叉口东北50米
联系人:杨工
电话:15855153577
八、投标保证金账户
1、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宁支行
账 户 名称: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账 号:178244583621
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账户,否则按废标处理;
3、投标保证金交纳的确权时间以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九、重要说明
1、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工本费在线支付,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针对本工程的特点,结合招标人需求,对投标人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项进行评审。只有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技术标及商务标评审,具体审查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4、本项目严禁转借他人资质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5、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如需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业务,须在报名系统内进行变更,不再接受其他方式的变更申请。
6、中标单位属外省、市企业的,在合同签订前须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信息登记手续。
7、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在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中点击“撤销报名”。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弃标的,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披露。
8、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投标电子平台发放,各投标人需通过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陆后查看,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