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坛丘大桥周边景观绿化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盛泽镇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盛政经审发[2018]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吴江市盛泽城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吴江市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吴江区盛泽镇
2.2 工程规模:绿化面积约35000平方米等
2.3 招标范围:景观、绿化及亮化工程施工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 2018年 3 月 10 日至 2018年 12 月 31日共 297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工程估算价1920万元(其中景观绿化920万元、坛丘大桥景观亮化1000万元),监理费约44万元
2.6 标段划分: 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含风景园林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本工程总监不允许兼职 ;
3.8 其它要求:投标申请人2016年度吴江区中介机构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注:未参加2016年度吴江区中介机构信用等级考评的,视作B级)。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10拒绝盛泽镇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考核被通报批评的企业参与投标(以资格审查时间为准)。
4.评标办法
吴住建规[2012]2号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分细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18 年 2 月 12 日17:00时前 。
5.2获取方式: 请投标申请人使用企业CA锁登录“吴江区建设工程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公共资源)”自行下载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5 日 13 时 30 分,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建设工程会员网上交易(公共资源)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采用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 苏州市吴江区有形建筑市场(苏州市吴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吴江市盛泽城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吴江区盛泽镇
邮 编:
联 系 人: 施佳梁
电 话: 63959845
招标代理机构: 吴江市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450号(君悦国际)2幢10楼
邮 编: 215200
联 系 人: 张清江、倪卫林
电 话: 63468971
传 真: 63468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