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小龙山山体综合整治及环境提升建设项目勘察及设计已经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解决,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位于枣林路东侧,九华山路西侧,龙脉路北侧
2、项目规模:山体整治面积约为34000平方米,新建公园园区道路911.00平方米,水体整治7486.00平方米,山体绿化30242.00平方米,配套建设园区景观小品及照明等附属设施,以上所有内容的勘察设计。勘察及设计估算价约236.088万元。
3、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
四、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设计范围:山体整形、不稳定斜坡治理、景观绿化照明、地块内排水、海绵城市、水体专业设计、(包含水安全评估、水资源计算、水环境设计、引水设计)以及完成该项目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的其他设计事宜。
勘察范围:满足主体设计单位对本项目的“详细勘探基本要求”;满足施工图审查要求。
其他说明:1、本项目设计成果内容及深度包括(1)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含规划设计)、扩初设计及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2)规划电子报建;(3)后续服务和技术指导。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申请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⑴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⑵具有国土部核发的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
2、拟选派本标项目勘察及设计任务的主要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景观工程师
(2)本项目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文地质专业技术高级职称或者工程地质专业技术高级职称或者岩土工程专业技术高级职称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设计企业为牵头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b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c联合体必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其他要求:
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⑷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⑸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⑺投标时出具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可以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时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单位。若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以联合体投标的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
六、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1、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2、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挂靠勘察设计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
七、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为100分
(1) 企业类似勘察项目业绩:2013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勘察企业承担过单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业绩,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有一项得6分,满分12分。(证明材料需提供设计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
(2) 企业类似设计项目业绩: 2016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企业承担过公园业绩合同金额150万以上的,有一项得6分,满分12分。(证明材料需提供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2016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公园业绩合同金额150万以上的合同,有一项得5分,满分5分。(证明材料需提供设计合同合同扫描件,能体现为项目负责人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4) 海绵设计业绩: 设计单位有海绵城市专项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有一项得3分,满分6分(提供设计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
(5) 设计项目人员要求: 设计组除了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包括一名高级景观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电气)得3分,缺少一名不得分。满分3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6) 质量保证: 牵头设计单位符合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标准,并且拥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4分;满分4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7) 服务承诺: 勘察单位在镇江市设置长驻机构,并保证一小时内响应甲方现场服务要求。(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满分4分。)
(8) 报价得分: 各投标人合格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值,报价为基准值的得满分(20分),报价比基准值大一个百分点的扣0.4分,小一个百分点的扣0.3分,扣完为止,不足按插入法计算。下浮率报价时以百分比表示,保留整数位,即,XX%
(9) 了解和熟悉项目地区规划情况;对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建设条件的认识,并且符合实际情况。了解和熟悉项目地区规划情况;对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建设条件的认识,并且符合实际情况。形式自拟,评委酌情打分,满分4分。
(10) 对招标文件的理解、项目特点及建设现状分析:思路清晰、措施完整、切实可行。针对本工程特点及重点、实施难度等的描述准确、有针对性。形式自拟,评委酌情打分,满分4分。
(11)景观方案设计(总体设计理念、思路)形式自拟,评委酌情打分,满分10分。
(12)关于山体整治工程的方案描述完整性与合理性, 形式自拟,评委酌情打分,满分6分。
(13) 关于水安全评估、水资源计算、水环境设计、引水方案设计的方案描述完整性与合理性, 形式自拟,评委酌情打分,满分6分。
(14) 对该地块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LID)的理解及具体构造措施, 评委酌情打分,满分4分。
备注:
1.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汇报。
2.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需能反应出评分标准中的相关数据,如不能反应将不得分。
3、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兼得。
八、投标人须知: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2、本次投标为带方案投标,招标人不提供投标方案补偿金,所有方案等设计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方案设计(含规划设计)需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镇江市规委会审批,否则,招标人有权另行确定中标单位。
4、中标人如不能按承诺的周期完成该项目,每延迟一天,扣除总设计金额的5%,延迟一个星期,招标人有权无偿中止合同。
九、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 300 元后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于2018年2月27日00:00至2018年3月5日 24:00 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512527507)。
十、投标方式:本工程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制作投标文件进行投标。
十一、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1、未缴纳年度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按以下方式,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每标段划出投标保证金每标段人民币肆万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财务联系电话:0511-85026056)。
缴纳方式为: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不再使用缴纳码。(缴纳流程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zjggzy.gov.cn/-办事指南”保证金缴纳流程)。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划出帐号与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户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京润支行
2、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只需在开标时将《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递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人员查验,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1)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3)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4)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履约担保:
1.中标人公告后7天内且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以转账的形式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
2.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围方法: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全部入围参加竞标。
十四、其他
1.对于国有投资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答辩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2.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3. 招标人郑重申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电话,市建设工程招标办:0511-85032867)。
十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发布。
十六、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2号-1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1377553231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谷阳路299号优山美地150幢208室
联系人:解工
电话:18852807033
负责人(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