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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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18-03-05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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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标条件
  南乐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乐县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乐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项目施工、监理;
  2.2招标编号:GDJS2018-01
  2.3建设内容:建筑面积9583.05平方米,四层框架结构 ;
  2.4建设地点:南乐县境内
  2.5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约1850万元,上级财政资金,已落实;
  2.6工期:
  (1)施工标段工期:270日历天;
  (2)监理标段服务期要求:施工工期+缺陷责任保修期;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
  (1)第一标段:施工标段;
  (2)第二标段:监理标段,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及质保阶段的监理服务。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含)以上工程技术职称;
  以上人员须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已在本企业缴纳近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提供缴纳社保的原始缴费凭证或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及网页版截图);
  (4)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企业、项目经理至少各承担过一项工合同金额不少于1200万的类似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网上查询到的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截图和竣工验收报告);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按已有年份计算);
  (6)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有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或质量员、预算员,以上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已在本企业缴纳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提供缴纳社保的原始缴费凭证或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及网页版截图);
  (7)其他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环节内有效);
  (8)根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提供网页截图)。
  (9)投标单位需提供参加工程招标、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的声明。
  (10)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第二标段: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项目总监要求: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无在建工程(企业出具无在建承诺书),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已在本企业缴纳近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提供缴纳社保的原始缴费凭证或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及网页版截图);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按已有年份计算);
  5、企业业绩: 2015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2份以上,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类似业绩指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建类单体公共建筑监理业绩,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上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其他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开具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环节内有效);
  7、根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提供网页截图)。
  8、投标单位需提供参加工程招标、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的声明。
  9、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
  (1)、请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2 月 28 日至3 月 12 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 (http://ztb.pyjsgc.com)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招标文件的修改(如有)、招标文件的澄清(如有)、招标控制价(如有)均在《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进行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自行查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3月 20 日上午9:00;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濮阳市振兴路与中原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施工标段:叁拾陆万元整; 监理标段:壹万元整;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转账或电汇(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未完成保证金分配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南乐县民政局
  联系人:任先生
  电话:13939302899
  招标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8238399977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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