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贤庠镇章家墩村丁头夹桥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解决,招标人为 象山县贤庠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象山县贤庠镇章家墩村丁头夹桥改造项目
工程地址:贤庠镇章家敦村
工程投资:约12万元
工程规模:象山县贤庠镇章家墩村丁头夹桥改造项目基坑桥改造1座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基坑桥改造工程。
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入围2017-2018年度象山县政府性投资水利工程施工企业预选承包商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叁级项目经理或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含年龄不满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取得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①报名的投标企业及拟派的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在信息发布前已经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登记相关信息;
②根据浙水建【2013】3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的企业信息、拟派的从业人员信息、在建项目信息已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http://js.zjwater.gov.cn)上登记相关信息。
③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投标活动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
3.2 报名携带证件:⑴ 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⑵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⑶ 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⑷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3 月 6 日至 2018年 3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00 时,持单位介绍信和以上资料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涌金广场6号楼1单元2401室)报名。
备注:1.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受委托人只能受托一家投标单位;
2.企业介绍信的出具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有效。
3.其中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5 .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2018年 3 月 6 日至2018年 3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涌金广场6号楼1单元2401室)购买。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保证金:投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以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递交。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 3 月 13 日 14:30 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9101/index.html。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贤庠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象山县贤庠镇泰和路75号 地 址:涌金广场6号楼1单元2401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交易员):姚南松 朱琴琴
电 话:18368236900 电 话:0574-65722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