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大佳何客运集散中心工程设计

  • 悬赏城区域:浙江宁波市
  • 需交保证金:-
  • 更新日期:2018-03-08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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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城介绍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宁海县大佳何客运集散中心工程设计
  1.2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宁海县大佳何镇应家村
  1.3设计周期:总周期90天,其中:方案设计30天,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20天,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10天,施工图设计30天。
  1.4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及照明、室内精装修、室外附属工程(包括围墙、地下综合管线、场地、管道等)、景观绿化、智能化、停车位等所有专业设计];施工阶段指导与服务工作。
  1.5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1.6本次招标不设补偿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4本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2.5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均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系统”审核通过。
  2.6省外企业需取得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2.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评价为D级以上企业。
  2.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3个月内、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1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三、其他要求
  3.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15年 1月 1 日至2018年3 月 6 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在宁海县检察院查询的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104。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在以资格预审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若在资格预审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以与县法院联系,到法院内网系统查询。如都无法查询的,可在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发出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事后查询,如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公告发布和报名要求: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3月6 日10 时起
  4.2报名时间:2018年 3 月12 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3:30—16:30时止。
  4.3报名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5楼)
  4.4报名须知:由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凭身份证原件提交以下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原件核对后归还):
  ⑴单位介绍信;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⑷.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5)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6)《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以上各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后装订成册,并将报名资料密封在包封中,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和传真号码;无效的后果自负。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六、招标文件获取
  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上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1、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2、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3、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4、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
  5、保证金金额:壹万元。
  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咨询电话:0574-65131827。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海北路99号
  联系人:潘益明、林远哲、程太象
  联系电话: 0574-59957060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355号五楼
  联系人:梁嘉锋
  联系电话/传真:0574-65269558/135158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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