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沛县人民法院建设的北孔庄一期改造工程监理已经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沛发改审发[2013]14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监理的投标。
2、江苏建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沛县北孔庄
3.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1500万元。
3.3、招标范围: 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 “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安全管理”);
3.4、监 理 期: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延期阶段无监理延期费;
施工工 期:30日历天。
3.5、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4月 ;
3.6、质量要求:合格;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4.1、发包单位对监理企业的资质要求:具备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4.2 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4.3、发包单位对拟派项目监理部组成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人(房屋建筑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 1,监理员1人。根据工程实际需求配备相应专业监理人员;
注:正在办理注册或变更的,必须出具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资格证书和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监理的工程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 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申请查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
4.5投标申请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中备案。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5.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汇票(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⑴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无需再到交易中心换开收据。
⑵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将电汇回单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一栏中。
⑶投标人应携带电汇回单原件、复印件及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参加开标会议,在进行开标会议签到时,将电汇回单复印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将上述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签收单、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统一送至交易中心财务室,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确认工作。
5.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金额 贰仟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沛县支行营业部,开户账号:509266194128,
开户名: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5.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3月13日至2018年3月19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8年3月19日17:00前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8年3月23日17:00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报送招标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3月27日 14时30 分。
7、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8、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9、其他:
9.1本工程资格审查及招投标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9.2投标人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招 标 人 :沛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沛县歌风路6号
联 系 人: 陈博 电 话:18724127225
11、招 标 代 理 机 构:江苏建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沛县新城区汉邦路5#(沛县政务服务中心西楼三楼325室)
联 系 人:陈坤 电 话:0516—8964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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