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凤鸣湖二期县城南大门景观提升项目雕塑工程施工招标,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凤鸣湖二期县城南大门景观提升项目雕塑工程
建设单位:陕西周原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岐山县县城南片区
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内容及规模:雕塑(凤鸣岐山)
三、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四、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范围内包含雕塑设计、制作、安装内容;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全国城雕委颁发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资格。
六、报名时所需资料:
报名时由项目负责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2015年至今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审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七、本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及《三秦都市报》上同时发布。
八、报名时间:2018年3月16日至3月20日,每日8:30—17:30(节假日不休)。
九、报名地址:岐山县凤鸣花园老区9号楼1层
十、联系人及电话:王女士15319256963 0917-8211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