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龙安开发区涵头村景观石及绿化建设工程

  • 悬赏城区域:福建福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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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18-04-02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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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城介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鼎市龙安开发区涵头村景观石及绿化建设工程已由福鼎市库区移民开发区文件以鼎移项目审【2017】1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鼎市龙安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移民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福鼎市龙安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鼎市龙安开发区涵头村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设2费防腐木花架,4个仿古宣传栏,景观石一座;绿化面积300平方米,铺设园路约120平方米,路缘石约393米,风景石5个,成品石桌石凳2套;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
  (2)招标类型:园林绿化施工;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1091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不分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园林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3日 08:30:00至2018年3月27日 17:3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7时00分汇入指定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仟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8年3月28日 17:30:00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鼎市龙安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福鼎市龙安开发区      邮编:355200
  电话:18805032313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中汇广场8栋702室,   邮编:355200
  电话:0593-7808753
  联系人:陈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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