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运河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泗阳县清怡园及京宁名居街坊公舍建设工程已经泗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泗发改投【2018】41、8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泗阳县清怡园及京宁名居街坊公舍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地点:
位于泗阳县清怡园及京宁名居。
1.2 项目规模:
改造总面积为677.02㎡,其中清怡园:新建面积为134.72㎡,改造面积为83.77㎡,京宁名居新建面积为84.35㎡,改造面积为85.83㎡。
1.3 监理服务期:
施工阶段服务期和缺陷责任阶段服务期,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监理资料移交完毕付合同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泗阳县清怡园及京宁名居街坊公舍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预算价为:53000.00元;发包价为:37000.00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或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4.3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如因官方网址无法查询的,评委会可通过社保官方电话12333查询验证,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官方网站无法打开、官方电话无人接听,以及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进行查询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4其他条件:
4.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4.2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4.3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4.3.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4.4.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4.3.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监理资质和监理能力。
4.4.3.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4.3.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4.4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且分值不低于65分;(原泗阳县信用办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在有效期内仍有效);
友情提醒:自2017年9月4日起,全市第三方信用评价审核工作移交给信用服务行业协会负责,经协会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具有原同等效力。
4.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h.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4.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接受黑白打印件),也可以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
4.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5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等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户名: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阳支行
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投标人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元。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02日 09:00至2018年04月09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850-33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04月16日 14:30;
6.2 开标地点: □ 采用现场开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
? 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阳县运河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电 话:18762760086
联系人:李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西门对面
联系人:吴美霞
电 话:13951393023 0527-8070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