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兴市2018年绿化建设项目已由泰兴市人民政府以关于请求批准2018年绿化建设项目的请示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园林绿化管理处,现委托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羌溪河西侧滨河绿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城区
(2)规模:绿地面积约4600平方米,主要包括:土方、园路及景观绿化等工程。
(3)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4月20日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土方、园路及景观绿化等工程。
2.3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50%,待养护、一年缺陷修补,成活率达到98%后付合同价的20%,余款在第二年养护结束、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付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或者[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或者[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临时二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在绿化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除外)。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2013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后由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工作期间完成的单项工程合同价≥400万元的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注:不包括绿化管理养护项目。
(2)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
(3)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为准)
(6)其他: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对投标人企业资质无要求,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景观绿化工程;2、项目负责人是建造师的,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项目负责人是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的,则无需提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职称证书未显示园林绿化专业,则按《建城【2009】157 号第五(七)条》执行,提供相关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结业证书等证明材料;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标联合体投标。
□接受?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txprtc.com)”,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下载”按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下列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4月2日 0:00时起,至2018年4月10日 0:00时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txprtc.com)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zzbtb.com)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地址:国庆中路30号
联系人:钱丽华
电话:187610366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兴市济川路36四楼
联系人:曹荣萍
电话:13775781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