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光伏扶贫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平能源发(2018)1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基建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及自筹,项目业主为灵台县能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光伏扶贫项目EPC总承包
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工程在中台、邵寨、独店、什字、西屯、上良、梁原、龙门、星火、百里、蒲窝11个乡镇建设村级光伏扶贫电站27个,总规模2053千瓦。
3.项目概算:概算总投资约1600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1)工程设计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
(2)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3)工程采购范围:包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等;
(4)整个项目后期的各项安装、检查、验收、调试等事宜;
(5)项目建成后试运行(6个月);
(6)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等各项服务;
(7)并代行办理相关行业审批或核准手续与供电部门协调相关事宜。
6. 资金来源:省级基建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及自筹
7.计划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5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9月4日。
8.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投标应具备以下资质:
1.1 投标人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1.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丙级设计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备施工许可证承装类四级(含四级)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业绩,近3年(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内有同类工程项目的设计经验以及近 3年(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内承担过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依据)。
1.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 证)合格证书;
1.5 拟任设计总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近3年(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有同类项目设计经验(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依据);
1.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投标人应提供 2015~2017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原件;近三年(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内无诉讼及仲裁情况,近三年(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无不良行为记录,合同履约率100%;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1 不具备资格要求的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以达到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2.2 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单位担任;
2.3 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4 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标书和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注:联合体在投标登记时需由牵头人添加联合体成员信息。
投标人须出具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检察院出具的“犯罪行为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姓名,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法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姓名)
注:本次开标会议要求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到达开标会议现场。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0日00时00分00秒至2018年4月14日23时59分59秒,登陆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进行网上报名。(首次参加投标者,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报名,具体登录方式详见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关于增加电子交易系统用户登录方式的通知》)。
2.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请于2018年4月10日00时00分00秒至2018年4月14日23时59分59秒,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请于2018年4月18日18时00分前将《平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规范投标承诺书》原件(2份)、“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填好后(加盖单位公章)及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受贿案件查询告知函》原件(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姓名)等原件,交至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地点:平凉市崆峒区世纪花园B1区2号楼2单元202室),不按规定时间和格式递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不具备投标资格。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日9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21 0201 8309 1000 1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平凉西关支行
开户行地址:崆峒区西大街 144号(西门口人民会堂隔壁)
(1)投标人第一次投标报名时必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并携带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审核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时登记的单位名称及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
(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所投标项目标段(包)对应的投标“登记号”,每个标段(包)对应的投标“登记号”为投标人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发送至投标人手机短信中的8位数字的投标“登记号”。
(4)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其他注意事项
凡参与该工程报名的企业必须在报名时,认真填写信息,联系电话。凡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能源局
地 址:灵台县行政中心A124室
联系人:白革生
电 话:18719605211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世纪花园B1区2号楼2单元2楼202室
联系人:张 媛
电 话:18093353516
监管部门: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灵台县行政中心A325室
联 系 人:王强利
电 话:1809333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