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建设项目开发区沂湖公园项目亮化设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发改审[2016]4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7386.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亮化设计
2.2 工程地点:溧水开发区
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用地面积约为76.2万㎡,其中环湖绿地约18.8万㎡,街边公园和城市广场 约15万㎡,水体面积是约42.4万㎡。范围内亮化设计。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9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2500.00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总用地面积约为76.2万㎡,其中环湖绿地约18.8万㎡,街边公园和城市广场 约15万㎡,水体面积是约42.4万㎡。范围内亮化设计。初步设计、效果图方案、施工图设计(含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审查(由设计人负责报审,并确保审图通过,发包人给予协助);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设计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等服务工作;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无
2.7 设计服务期:5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在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6幢1309室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1)申请人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或组织。(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原件核查)
(2)企业要求: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之一: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含)以上②具有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含)以上。(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
(3)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原件核查)。
2、提供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6)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7)投标人承诺:设计达不到招标人、招标人战略合作伙伴及相关审批部门要求,应无偿进行修改完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8)投标人无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0)投标单位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注:《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视为无效。)
(1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2)提供投标保证金确认函网上打印件。
6. 评标方法
一、 商务标(满分25分)
(1)投标报价(1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报价评审偏差: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的每增加1%扣0.2分,每降低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扣完为止。
(2)项目组成员(10分)
项目负责人(满分4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加2分。(须提供证书原件核查);
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满分4分):具备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得3分,(若职称证不反映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核查);具有电气专业注册证书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核查)。
景观专业设计负责人(满分2分):具备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若职称证不反映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核查)得2分
(3)企业业绩(5分)
企业2013年4月1日以后承担过6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亮化设计项目,每个业绩得5分,满分5分,无不得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原件核查。
二、 技术标(满分75分)
1、总体设计:总体设计思路与设计理念、设计方案(15分) (优15分、良14.5分、中14分、差13.5分、无0分);
2、构思与创意:创意是否符合区域特色、是否符合并充分满足设计任务书,总体说明详尽,构思新颖并具有创意(15分) (优15分、良14.5分、中14分、差13.5分、无0分);
3、设计方案经济合理性:对设计方案科学性和合理性的评析,能充分体现招标人的意图。各项费用控制合理,估算符合实际情况(15分) (优15分、良14.5分、中14分、差13.5分、无0分);
4、整体灯光效果:通过效果图及动画演示,突出设计要求,特色鲜明、色彩协调、整体效果性等(15分) (优15分、良14.5分、中14分、差13.5分、无0分);
5、设计质量保证体系:针对本项目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合理的应对措施,各项措施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15分) (优15分、良14.5分、中14分、差13.5分、无0分);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上述评分细则,客观分由评委统一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进行打分,然后平均计算出方案的得分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2、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查,无原件不得分;
3、评标办法中涉及的人员、业绩等相关资料,开标时均需提供原件核查,无原件不得分。
4、当出现并列最高综合得分时,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如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中标,如果技术标得分仍一致时,则通过抽签确定中标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4月24日15时6分到 2018年5月2日15时6分为止
9. 其他
(1)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1)缴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水分中心专用账户。(3)投标人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联网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在线联网打印咨询电话:025-68505877、68505828、83727019)
(3)凡参加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行为,限制进入溧水市场6个月以上并予以公示.
(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5)本项目对未中标人不提供设计补偿。
(6)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南京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手续,否则可能将会影响投标。
(7)本项目合同估算价90万元,设计费控制价为105万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地 址:南京市溧水区团山西路8号
邮 编:211200
联 系 人:江工
代理机构: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12号
联 系 人:杨宏军
电 话:83279861
传 真:83327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