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苏州木渎古镇保护发展有限公司 的 木渎镇胥江运河风光带改造工程项目设计已经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经济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镇财政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 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所属地区:吴中区
(2) 工程规模:改造面积53亩,设计范围包括景观、绿化、园路、道路广场铺装、建筑立面、景观桥梁改造、照明、雨水排水等 工程性质:风景园林工程 招标金额:63.3万元
(3) 设计周期: 105日历天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0001
标段内容:木渎镇胥江运河风光带改造工程项目设计
合同估算价(万元):63.3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是否采用网上报名:否 是否采用网上投标:否 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否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相关设计资质,具体要求见上表。
(3)投标申请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资质,具体要求见上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预审文件:
获取文件类型: 通用资格预审文件 预审办法: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2018/04/25 获取文件截止日期:2018/05/02
上午起时间: 09:30 上午止时间: 11:30
下午起时间: 13:30 下午止时间: 15:30
获取文件地点: 网上下载
6. 提交预审材料地点: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审室(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4楼资格审查室)
提交预审材料起时间:2018/05/04 09:30 ,
提交预审材料止时间:2018/05/04 15:00
7. 其他:
7.1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及报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及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不含招标清单及标底编制)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后续服务协调配合等。
7.2设计范围:景观、绿化、园路、道路广场铺装、建筑立面、景观桥梁改造、照明、雨水排水等专业协调配合以及有关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
7.3设计周期:方案设计周期20日历天,中标后方案完善10天,扩初30天,施工图45天(配合甲方进度要求)。
7.4投标报名:请申请人于 2018/05/04下午15:00前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窗口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注册(注册流程及材料请阅读《关于对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申报信用信息库的通知》。链接http://www.szzyjy.com.cn/Front/InfoDetail/?InfoID=032493c7-7563-4536-8f54-ec23221276c5&CategoryNum=006003。联系电话:0512-69820841、69820842。
7.5递交预审材料: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按序列装订成册,然后装在封袋中交至资审室(请在封袋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
(1) 资格预审文件原件(设计招标通用版本,可网上自行下载打印,需按规定要求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否则不予通过);
(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均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费(最近三个月)证明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
(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
(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
(5)资格预审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7.6原件核验时间及地点:2018年05月04日下午15:00~16:30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除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到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未核对原件的复印件不予认可,未完全响应本公告内容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入围。
7.7本项目评标办法:由评标委员会不排序确定3家单位为中标候选单位,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一家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7.8设计补偿办法:推荐入围的3家候选单位,除中标单位外,另外两名未中标的候选单位每家给予1万元的经济补偿费,其余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获得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招标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
7.9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不足3家重发公告。
8. 招标人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南亭路28号三楼
联系人:顾昕怡 传真: 电话:0512-66311507
邮编:215000
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高新区钻石广场北楼609-B
联系人: 陶磊 传真:0512-68782508 电话:0512-68782508
邮编: 215000 E-Mail:3859048@qq.com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长: 展中 性别: 男 上岗证号: 苏招E0280
职称或执业资格: 注册造价师
11.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18/04/25 至 2018/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