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防园建设(绿化景观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扬州市发改委关于国防园建设(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项目意见书的批复(扬发改许发[2018]7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扬州市园林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扬州国防园
2.2 工程规模:
2.3 招标范围: 国防园建设(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 同施工工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31.64万元(所监工程造价2100万元)
2.6 标段划分: /
2.7 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监理综合 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专业) ;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人数: 1 专业:风景园林或观赏园艺或园林绿化或园林建筑或现代园艺或景观绿化 ;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2人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在手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8号文的相关规定 ;
3.10 其它要求:
3.10.1本工程不接受《扬州市2017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报名。
3.10.2 投标人2018年 2月至2018 年4 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3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10.4其他: 外地企业在投标截止前需到扬州市建设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 。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18年 5 月4日至2018年 5 月 20日 。
5.2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20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厅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扬州市工程建设信息网及扬州市公告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瘦西湖路65号
邮 编: 225000
联 系 人: 唐立阳
电 话: 0514-87116778
传 真: 0514-87116778
电子邮件: zy736255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