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荡大桥亮化工程已由海盐县沈荡镇人民政府以沈政【2018】6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盐县沈荡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业主全额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沈荡镇沈荡大桥。
2.2建设规模:沈荡大桥整体亮化,主要包括安装各类景观灯具,同步进行相关电力配套设施建设。
2.3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条款所包含的相关施工范围与承包内容。
2.5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31日9时00分至2018年6月10日17时00分,通过“海盐县门户网站智慧海盐http://www.haiyan.gov.cn/col/col5259/index.html上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须完成建设工程企业注册),并在投标截止日1天前进行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5. 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年金(采用年金缴纳的,按海盐县相关部门文件的规定办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沈荡镇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会议楼三楼东开标室(地点:海盐县沈荡镇永庆路118号)。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上发布。投标单位登录入口和企业注册请在海盐县门户网站智慧海盐http://www.haiyan.gov.cn/col/col5259/index.html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沈荡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沈荡镇永庆路118号
联系人:沈益峰
电话:0573-8672054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河南西路288号四楼
联系人:姜佳辰
电话:0573-86287817
传真:0573-86287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