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E341500001001127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城区绿化景观提升改造(梅山南路段)工程
三、项目实施地点: 六安市梅山南路两侧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六安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
六、项目类型: o √ 工程类 o 服务类 o ?货物类
七、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整理绿化用地、场地土方、苗木移植、栽植、种植区土方换填、绿化区铺装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最高限价为201.28万元。
九、计划工期 :120个日历天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 持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
人员资质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十一、招标范围:清单范围内
十二、标段数:1 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 2018年06 月 01 日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
安徽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ahzbtb.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act.org.cn)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 2018年07月03日09时00 分
十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网上免费下载(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十七、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十八、评标办法: o 综合评分法 o√ 总价中位值法
十九、备 注: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2、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应为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职称证书参加开标会。
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
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自开工之日起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3、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 4万元整;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4、本工程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5、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2018年06月18日17时00分,19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 2018年06月19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18 年07月03日09时00分。
6、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应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系统(网上服务大厅)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从电子交易系统(网上服务大厅)下载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开评标系统展示判断。
7、投标人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服务大厅)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负责人信息、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获奖情况等相关资料,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注册联系电话:0564-5150928。
8、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奖项、业绩、荣誉等所有相关信息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包括扫描件),开标现场不再接受以上相关信息的纸质材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仅以投标人在市场主体信息库录入的上述相关信息和扫描件为评审依据。
9、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何工联系,电话:0564-5150926。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10、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6月1日起)需承建过单项合同额140万元(含)以上的园林绿化类似项目。(需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六安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联系电话:0564-3377805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64-3337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