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项目业主):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2.招标人(代建单位):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3.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雄发改资[2018]78号
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招标项目名称:南粤古驿道?南雄市梅关—乌迳古驿道重点线路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6.招标项目招标范围:
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1 、设计部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包括:规划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总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图审查、工地现场服务、协助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2.2、 施工部分:施工图设计文件包含的所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施工。。
7.招标项目主要规模及内容:
古驿道本体修复7.2公里,驿站、古亭、古桥、门口等沿线历史遗存修复15处(梅关古驿道8处、乌迳古驿道7处),新建彩色沥青砼路面绿道41.5公里(梅关古驿道38公里、乌迳古驿道3.5公里),绿化景观,标识系统,驿站、综合管理中心、公共停车场、公厕及简易休息点等服务设施等;绿道路宽4.5-5.0米,河岸绿化带2.0米,彩色彩色沥青砼路面宽2.5-3.0米。
8.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财政统筹
9.招标项目实施地点:梅关古道项目途经珠玑镇梅岭村、泰源村、中站村、角湾村、灵潭村、里东村、石塘村、珠玑村、聪背村、长迳村;湖口镇的承平村、雄州街道的铺背村、黎口村、大润发等,起点从城区的廻栏门,重点至梅关关楼。乌迳古道途经新田村、山下村、田心村、白胜村、孔江村、大竹村,起于新田古桥(码头),终于大竹村焦坑
10.招标项目工期要求:
设计、施工工期共180日历天(其中设计期限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11.本次招标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4853万元。本次招标控制价为4009.7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646.85万元,设计费约159.59万元,基本预备费约203.29万元。
二、投标人须知
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后审核方式招标。
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标段编号: 01
标段名称: 南粤古驿道?南雄市梅关—乌迳古驿道重点线路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设计、施工单位分别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
①施工资质必须具备: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②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 “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建造师已按规定办理延续注册申请),【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广东省外的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建造师已按规定办理延续注册申请)】,同时具备B类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
注1: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经查实有以上情形的,招标人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注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暂时停止实施二级注册师执业资格注册核准和停止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核发后续工作的通知》(粤建人〔2015〕217号)要求,广东省内的投标单位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若为二级建造师,如没有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的,须通过“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打印执业人员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信息,附在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中。
(4)拟委派担任本工程施工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5)投标人拟委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C类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
(6)投标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7)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外地企业还需提供在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登记信息情况打印件(组成联合体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8)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的牵头人)须自行承诺在2016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事故等级为一般事故(或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一般质量事故(或以上)的工程质量事故,以及未有投标违纪处罚并仍在处罚期限内;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为中标人(格式自定)。
3.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的牵头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持有效证件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4.在规定的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或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5.本招标公告内容可同时在以下网址或报纸查询:①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②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③广东建设报。
三、报名须知
1.按照《关于实施
2.本项目在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实行网上报名电子投标和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不再设投标人实名报名环节。首次参与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的投标人在网上报名前,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申领企业CA、办理企业入库事宜(详情请查阅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通知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CA及企业入库公告》,以及【办事指南】/【资料下载】项中下载《韶关建设工程投标企业网上注册及申请变更操作指南》)。
3.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报名时间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进行报名。
4.投标保证金:
标段编号: 01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万元,必须在截标前24小时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8 年 7 月 2 日 9 时 30 分。
有关说明:
4.1投标企业在报名后并在缴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资金到达所获取的银行子账号时间为准)于系统中申请缴交投标保证金,并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从投标企业注册的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金额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非投标企业注册的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无效。
4.2未中标投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按法定的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或异议处理结束后三天内分批退还至原转出银行帐号;中标投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系统在收到招标人与中标投标企业所签合同后三天内退还原转出银行帐号。
4.3组成联合体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4.4 温馨提醒:投标企业请勿采用EFT系统(electronic funds transfer system即电子支付又称电子资金转账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5.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已经在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报名的投标人可直接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6.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完整上传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系统会拒绝上传;并在规定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内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未送达或纸质招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成功上传电子版并且招标人受理了纸质投标文件方为投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