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宿豫区顺河集行宫遗址公园设计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宿豫区顺河集行宫遗址公园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
珠江路西侧,燕山路北侧,金沙江路东侧,烟草局南侧
1.2工程规模:
总占地面积17200平方米
1.3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方案设计成果审批合格后25个工作日内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以上时间不含审批或审查时间)
1.4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1.5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方案设计通过审批后付合同价款的20%,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余款待工程审计结束后付清。(如果项目分期实施,按照当期的面积*单价*当期付费比例支付此次费用)
1.6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顺河集行宫遗址公园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全程技术指导配合服务。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或园艺等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5其他条件:
4.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5.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5.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须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如因社保及医疗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5.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5.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5.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5.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5.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5.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5.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5.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5.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5.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接受黑白打印件),也可以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迁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迁市洪泽湖路131号市检察院一楼西首“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27-84366781;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1号宿城区检察院西门“为民服务中心”,电话:0527-82960624)。
4.5.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25日08:30至2018年07月31日18:0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850-3300。
5.2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08月15日09:30;
6.2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宿豫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宿迁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韶山路3号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A座十楼
联系人:李锦
联系人:胡芳
电话:0527-84465452
电话:0527-81889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