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巷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苏州市吴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发改中心(2018)6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杨湾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杨湾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西巷村
规模:村庄整治提升,包括村庄道路、立面、农业基础、绿化景观建设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雨污管网、智慧村庄、路灯、农渔业生产配套、消防配套、生产道路及配套等;农业产品展示馆、村民服务中心、果茶荟场4000平方米;个性特色建设,包括历史文化点、村口特色改造、西巷村“青蛙”氛围建设,农业采摘观光基地建设等,约3600万。
标段编号 E3205010304004119001001
标段名称西巷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范围西巷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工期(天):396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详见6.其它明确事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和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负责施工总承包的单位;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3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4.提交预审材料时间、地点:
4.1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审室(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四楼)
4.2提交预审材料起时间:2018/08/3114:00,提交预审材料止时间2018/08/3115:00
5.预审申请材料
请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审室报名,并将以下资审申请材料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后提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原件(设计、施工招标通用版本,可网上自行下载打印,需按规定要求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否则不予通过)。
(2)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
(3)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均应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最近三个月)证明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无需提供)。
(4)有效的企业(如是联合体投标指各成员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
(6)提供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证复印件,设计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
(7)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复印件(如有),原件现场核验。
(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须提供符合6.1.4条款规定的承诺书。
(9)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符合6.1.5条款规定的承诺书。
(10)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复印件,无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苏州市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上述材料加盖公章后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投标项目、投标人、联系人、电话)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原件核验时间及地点:2018年08月31日14:00~15:00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审室(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四楼)核验,未核对原件的复印件不予认可,未完全响应本公告内容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入围。
6.其它明确事项
6.1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6.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如下资格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入围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设计师手册名录库;
6.1.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牵头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1.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备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须提供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承诺书,编制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承诺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未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1.5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承诺书,编制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承诺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未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2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要求;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拟选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1)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等级及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2)拟选派的施工项目经理资格等级及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3)拟选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要求: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具备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6.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6.4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复印件,无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苏州市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6.5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杨湾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徐吉
电话:1585017184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吴中区东环南路999号中博科技园A座718
联系人:邹娴、林伯鸿
电话:65255556
传真:65137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