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黄埔文化(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科学广场展厅改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科学广场展厅改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黄埔文化(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20-3160772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工联系电话:020-87562291转840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2111245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66号科学广场展厅。
四、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在展厅屋面新建装配式建筑约2800平方米,并新建膜结构式盖顶,展开面积约7000平方米;拟设办公及会议等功能。在靠中部适当位置加建垂直电梯,同时需对其他必要的结构、设备及景观进行加固、改造及升级等(含外立面)。新建的建筑要能够与现有的建筑相互协调。
2、计划工期: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建筑方案经发包人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订。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包含工程设计各阶段(方案深化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审查时间等);施工阶段(施工实施建设阶段、采购、安装、试验、运营调试阶段、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时间)。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工程设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和工程管理要求,负责科学广场展厅改建项目的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协议书)。
2.1设计部分
2.1.1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1.22.2设计其他服务
(1)绿色建筑咨询
(2)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
(3)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
2.1.3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
2.2施工部分
2.2.1施工内容包括:
(1)原科学广场结构加固、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泛光工程、防水工程、室外景观配套工程等等,具体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2)负责预算、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3)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4)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环保验收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5)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
(6)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2.2.2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2.3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应达到建设部最新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相应的要求,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公告发布、投标报名、接收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签到及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8年08月22日至2018年09月12日15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报名开始时间:2018年09月12日14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2日15时00分。
3、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8年09月12日15时00分至2018年09月12日16时00分。
4、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4日09时30分。
5、投标报名、接收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签到、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区交易部(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汇丽国际D栋写字楼四楼))指定开标室,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注:1)项目负责人需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现场签到,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报名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签到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及递交投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签署及盖章,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2.投标担保及招标文件费:
(1)投标担保:2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由主办方单位基本户转出。
(2)招标文件费为500元,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缴纳,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款依据。
(2)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如未按第八条第1点要求递交资料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填写的拟报名的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或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的,视为未成功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需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5.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5.3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
6.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在报名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6.2设计负责人的人员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7、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8、专职安全人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10.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0.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10.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10.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诚信档案)。
12、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hp/jzhdblxwjl/list.shtml)公布名单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设计部分(或施工部分)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除外)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投标时应按附件一《资格审查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资料一览表》中提交资料形式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该部分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若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其他法定媒体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费用。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6975.75万元(其中:设计费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345.0870万元;施工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630.663万元)
2、设计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人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方案及要求进行设计,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相关规定,投标的设计方案总造价不得超过投资限额。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设计费最终结算以招标人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3、施工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施工费的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自行设计方案编制投标报价。中标后,中标单位根据经审定的方案进行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并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以及现行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文件编制施工图预算,报送招标人进行审核,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按合同专用条款第23条调整后作为施工进度款支付及结算的依据。送审施工图预算不得高于建安费施工投标最高投标限价。
5、项目在施工阶段,因工程实施环境变化等任何因素引起的设计及施工调整、设计和施工最终造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6、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7、投标方案经济补偿:
投标方案经济补偿金共17.2544万元,由招标人直接支付,支付方案如下:
本项目对提交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投标文件(即通过资格审查、设计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施工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下同)且设计部分技术评审得分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和中标单位进行补偿,其中第1至3名补偿标准如下,余下5.2544万元补偿给中标单位,待完成方案设计后支付。
获得投标经济补偿的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除署名权外,其余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参考使用,不另行支付费用,招标失败则费用不补偿。
十五、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黄埔文化(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异议受理电话:020-31607727;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87号科学城商业广场A2栋9楼。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黄埔文化(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