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湖滨湖景区景观绿化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发改中心[2018]20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风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风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石湖滨湖景区南石湖滨湖区域
规模:工程造价约1600万元,面积约30万平方米。
标段编号:E3205010304004286001001
标段名称:石湖滨湖景区景观绿化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范围:石湖滨湖景区景观绿化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工期(天):20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详见6.其它明确事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需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明确由施工单位担任本次投标的牵头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也必须由牵头方拟派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7日(法定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6:30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原件到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1001号平江新城现代服务大厦4楼)处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未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13时3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以当天大屏显示为准)。
5.3超过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其它明确事项
6.1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6.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如下资格条件:同时具有园林绿化-Ⅰ组及[风景园林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6.1.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备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须提供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承诺书(格式自拟),编制至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承诺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未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1.4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承诺书(格式自拟),编制至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承诺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未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2本工程采用2018年度预选承包商名录,本标段对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的要求:园林绿化-Ⅰ组。
6.3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等级及要求、施工项目经理资格等级及要求和设计项目经理资格等级要求;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拟选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1)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等级及要求:符合苏园规字〔2012〕2号文件:符合12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1、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b)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c)具有中专或以上学历且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2、业绩要求:近4年承担过2个工程造价在6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或者1个工程造价在8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综合性(含景观小品类)园林绿化建设工程。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即施工单位提供。
(2)拟选派的施工项目经理资格等级及要求:符合苏园规字〔2012〕2号文件:符合12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1、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b)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c)具有中专或以上学历且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2、业绩要求:近4年承担过2个工程造价在6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或者1个工程造价在8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综合性(含景观小品类)园林绿化建设工程。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3)拟选派的设计项目经理资格等级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6.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6.5本项目总工期要求:202日历天。设计开工日期:2018年10月8日,施工开工日期:2018年10月28日,工程竣工日期:2019年4月27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风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西塘河路新渔桥东
联系人:巫玉梅
电话:0512-6932903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1001号平江新城现代服务大厦4楼
联系人:范祎、张占柏
电话:0512-68365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