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平街道文体中心装饰工程已由相发改中心(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发改中心投[2018]4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阳澄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招标人为苏州阳澄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启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澄路82号苏州阳澄湖数字文化创意园86幢1楼
2.1.2建设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总装修改造面积约12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185万元。投标人总报价(设计费+清理费+装修材料施工人工费+消防施工报审报验收费+竣工验收费等等)不得超过185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18年10月12日,施工开工日期:2018年10月1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19年1月9日
具体设计开工日期以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一周内必须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出图并报消防审核。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装饰施工(室内装饰工程、水电工程、电气工程、清理、拆除、消防安装工程等)
2.3设计要求:
装修设计施工图应与原有建筑紧密融合、衔接、美观;细节处理到位,可施工性强;
功能分区不少于:前厅、多功能厅、书画室、乒乓室、舞蹈房、展示区;空间功能合理布局,满足文体中心的设计要求,使现有的空间面积得到充分的利用。
设计施工图创意深化要突出当地太平镇的文化特色,突出整个空间的功能特点;
有完整详细的设计说明并提供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并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满足消防报审图和验收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三级及以上、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承诺书,编制至投标
文件中;承诺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未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要求;拟选派
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拟选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等级及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小型
项目管理师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拟选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要求:具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具备工程师或以上专
业技术职称。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牵头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1□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3.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备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须提供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承诺书,编制至投标文件中;承诺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未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3.3本工程采用2018年度预选承包商名录,对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的要求:建筑装饰-Ⅰ组、建筑装饰-Ⅱ组、建筑装饰-Ⅲ组。
3.3.4苏州市外企业须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号文执行,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只需提供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3.5本次招标拒绝企业年度综合考评C类及以下和有拖欠民工工资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以国家住建部、江苏省级、苏州市级相关政府行政网站公布为准,如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处罚期限的,按有关文件执行)。
3.3.6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10日至2018年9月21日(法定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00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的社保证明及联系方式)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工程总承包单位(含设计和施工联合体的各个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证书及B类证书、设计注册建筑师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江苏启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58号启迪时尚科技城24幢3楼)处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未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具体开标室以当天大屏显示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阳澄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相城区太平街道金澄路82号
联系人:胡工
电话:66738208
联系人:阙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启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58号启迪时尚科技城24幢3楼
电话:13151177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