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辉南县东部生态新城内河综合治理及湿地建设工程水工设计工程已由辉南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辉发改审批【2018】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辉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30%、银行贷款70%,招标人为辉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辉南县东部生态新城内河综合治理及湿地建设工程主要是改善东部生态新城范围内的石顶子河和班家沟河及内陆湖的整体水环境。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64141㎡,其中湿地段占地面积188039㎡(绿地广场85868㎡、水域面积102171㎡),兴工路至湿地段占地面积47141㎡(绿地36515㎡、水域面积10626㎡),湿地至土孔闸水面占地面积28691㎡。
2.2设计要求:1、确定内河防洪排涝设计标准,做完整版的城市排涝规划。
2、对石顶子、班家沟、七中河上游郊野段河道疏浚及源头塘坝增容加固进行结构和方案设计。
3对三条内河城区段按设计标准以水文计算为基础,结合城区内河现状确定各河各段排水断面尺寸(含束水段处理方案)
4、内河交汇后,按设计标准校核七孔闸排涝能力,必要时可建辅闸,要明确
辅闸各部位结构型式。
5、内河上游引外河水补水方案设计要求做完整版,即含设计报告、预算、施工图。
6、整个设计以水文制算为基础以水安全为前提,以城市发展为着限点,结合辉南城区地情现状做到工程安全、城市安全。设计成果为景观设计提供依据。
2.3工程内容及建设地点:高速引线南环大街以北,朝阳大街以南,兴工路以东的整体区域
2.4招标范围:详见设计要求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
2.6设计完成时间:工期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设计: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设计管理经验;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设计经验;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2017年)完成过类似业绩(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3.4杜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外阜入吉企业按我省以下文件要求执行(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8年9月29日至2018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_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辉南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老康达医院对面)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二代身份证(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5)项目负责人高级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6)投标申请人需要进行犯罪记录查询,并提供记录(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8年10月24日_8时30分,地点为辉南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万陆仟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辉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辉南县朝阳镇 邮政编码:135100
联系人:马智博
电话:18843502686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辉南科安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辉南县朝阳镇 邮编:135100
联系人:付利
电话:0435-8223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