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大安区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建设项目已由自贡市大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2016】1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安区文化馆、大安区图书馆、大安区美术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5,招标人为大安区文化馆、大安区图书馆、大安区美术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装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自贡市大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大发改【2016】12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项目在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60624007)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衡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自贡市大安区新民镇。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7.11亩,总建筑面积约7442.65平方米。本次二装设计招标涉及建筑面积约4821.29平方米。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设计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二次装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后期服务等全部工作。
2.4质量目标: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满足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2.5设计周期: 50日历天(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批复完成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通过后10日历天内提交全部成果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近三年来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采用强制性标准法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9月 29 日 0 时 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8 年10月 9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 25日 9 时30分,地点为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自贡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丹桂大街南段811号;正门入口在停车场小门,联系电话:0813-8213509)。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安区文化馆、大安区图书馆、 大安区美术馆
地 址:大安区大安街长堰塘11组长发灶2号支1号
邮 编:643010
联 系人:杨女士
电 话:0813-5101505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衡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宾市翠屏区南岸柑子园街15号1幢1单元5层8号
邮 编:6440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28-65301128
传 真:028-86261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