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鄄城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旧村土地治理生态修复工程,经鄄发改审批字【2016】5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鄄城县恒源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省级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及农户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地治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鄄城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旧村土地治理生态修复工程
2.2建设地点:鄄城县境内;
2.3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所有内容;
2.4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旧村土地治理生态修复工程;共划分为九个标段;
第一标段:北李庄村,138.39万元;
第二标段:新旧城村,53.41万元;
第三标段:大邢庄村,184.77万元;
第四标段:石庙村,644.49万元;
第五标段:郭集村、李庄村,303.75万元;
第六标段:李天开村、管寺村,288.51万元;
第七标段:丁阳寺村,318.60万元;
第八标段:马庄村,126.16万元;
第九标段:王鸭子村,236.14万元。
(注:投标企业可兼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2.5工期:30日历天/标段;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图纸设计要求;
2.7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潜在投标人参加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3、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在本单位注册,并未承担在建其它项目;
4、潜在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5、根据《关于贯彻建市[2015]140号文件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鲁建规范[2016]1号)规定,省外建筑企业进入山东承揽业务需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向省住建厅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验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为资格后审。
五、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
2、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6)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及其身份证;(7)拟派项目经理近一年的养老保险证明和劳动合同;(8)省外施工企业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注册并验证的证明材料(如:提供截图并加盖公司公章)(9)“信用中国”网站自行查询的无失信等信用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
1)凡参加投标报名者须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进行投标报名(加盖公章)。
2)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报名地点:鄄城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华春招标代理窗口)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发布公告的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鄄城县恒源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涛
联系电话:15265049997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鄄六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
联系人:施世彬
联系电话:18853009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