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塘街道东顺苑二期安置房新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锡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东北塘街道东顺苑二期安置房新建项目立项的批复锡山发改投[2018]1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东北塘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东北塘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锡市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锦阳路南、东顺苑一期安置房西
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14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7.07万平方米,层数33层。
工期:6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700万元
招标范围:包括勘察,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土建、基坑围护、井点降水、抗震支架、安装、智能化、亮化等)及室外工程(包括道路,给排水、电力、消防、照明、雨水、污水等管线和管线综合,绿化景观、小区标识标牌等)方案设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绿建设计、施工配合、交竣工验收以及相关的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审图中心审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①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财务要求:2015年度至2017年度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建筑工程师一级]
(2)项目负责人需在本单位注册满3个月
(3)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主体单位必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作为主要负责人对联合体负总责;(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各自的名义单独参加本标段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3)联合体投标时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主体单位,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拟派。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5日9:00时至2018年10月29日16:00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250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迎宾南路19号4楼407室)。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东北塘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张如丹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市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柏庄南路123号嘉柏大厦508室
联系人:王云张亦雯
电话:0510-88227328
电子邮件:6818070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