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括
息县龙湖公园(龙头部分)景观绿化及施工图设计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已经由县政府同意实施,具备招标条件,现以公开形式对本次设计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国内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本次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息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息县建设工程造价技术经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项目范围
1、项目名称:息县龙湖公园(龙头部分)景观绿化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2、项目位置:本项目位于息县龙湖公园南段(龙湖东路以西,龙湖西路以东,新浦路以南)
3、招标范围: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实施期间的相应的设计服务
4、项目规模: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6、设计周期:60日历天,逾期完不成任务,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合格有效。
2、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风景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有效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拟派的项目主要负责人须具有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职称;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近6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拟派设计团队的专业配置应完整,至少应包括园林、建筑、结构、电力、给排水等各一名专业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初始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须对自己提供的证照、证明等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四、投标报名
1、投标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起至2018年12月1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息县市民之家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
2、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风景园林高级职称证书、拟派驻项目组组成人员相应资格证书、近6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及其他材料。
(委托书上须同时注明企业固定电话;委托人联系电话、邮箱;项目负责人姓名、级别、证书编号)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审验,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对以上材料提供虚假证明和文件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要求。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合格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
3、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企业基本账户统一采取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足额汇至建设单位指定专户。
1、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为准。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息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电话:杨先生13839772313
招标代理机构:息县建设工程造价技术经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报名窗口
联系(人)电话:(王工)13939793379(牛工)13323761716
监督单位:息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18103767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