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INGFA-2019-022A;
1、招标条件
黄石市东钢厂区建筑物拆除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黄石市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黄石市兴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拆除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平面图内确定的范围;
2.2拆除地点:黄石市下陆区东钢厂区内;
2.3工作内容: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平面图内的全部拆迁内容,并负责垃圾清运,同时中标人具有拆迁后废弃资产的处置权(招标人明确外运至指定地点的建筑垃圾除外);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内;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参加本次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现场必须指派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员各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管理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即2016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物或钢厂或化工厂拆除类似业绩。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情况(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且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4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7月1日,持以上资格证明文
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黄石市兴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黄石市华新路4号2栋505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日9时30分,
地点为黄石市华新路4号2栋505室(磁湖东城小区);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其它
7.1招标人将允许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需自已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已承担;
7.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仅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断、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7.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勘察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由此次勘察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所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全部责任;
7.4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且经招标人同意,进行现场勘察,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
7.5本工程拆除完毕验收合格,需经黄石市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认可。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黄石市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工电话:0714-6262691
招标代理机构:黄石市兴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黄石市华新路4号(磁湖东城2栋505室)
联系人:汪鲲电话:13807238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