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腾蛟镇腾龙路综合整治工程已由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北港批[2017]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阳县腾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阳县腾蛟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腾蛟镇腾龙路综合整治工程,道路全长1028.83米,建设地点位于平阳县腾蛟镇,招标范围:道路、排水等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工程费用约568万元,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工程质量为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6月28日至2019年07月18日,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pyztb.com)建设工程项目窗口下载,答疑与补充网址同上。
5.投标报名:
5.1报名时间:2019年06月28日至2019年07月18日上午09:30。
5.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pyztb.com)上自行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7月18日上午09:30,本工程启用电子开评标系统,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www.pyztb.com)指定位置上上传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备用光盘递交地点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此项目在平阳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人企业入库工作及网上报名,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企业入库办理须知详见本网站“关于应用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事项的通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阳县腾蛟镇人民政府
地址:平阳县腾蛟镇
联系人:金先生
电话:0577-58118564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水塔村鹭鸶湾安置房10幢二单元211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77-63766166/18969775893
传真:0577-63766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