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民航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民航大学新建金工与化学教学实验楼项目 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民航大学新建金工与化学教学实验楼项目 勘察
项目编号:MHDX2019-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宣直
项目联系电话:132120863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民航大学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
联系方式:孙老师022-240929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宣直13212086303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标段:民航大学新建金工与化学教学实验楼项目,项目总投资12700万元,总建筑面积为19600平方米,共1栋,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19600平方米,其中地上18600平方米,地下1000平方米(地下室及人防),最大单跨跨度10米,最高高度24米,地上5层局部3层和2层,局部地下1层,最大基坑深度6米。招标范围:本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全部工作。
计划工期要求:2019年09月17日至2019年10月16日 (共计30日历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2)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3)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深基坑工程实践经验。外地进津单位除具备上述条件外,其项目负责人还应当具有在本市主持三项及以上三级及以上(三级:5m≤h<8m)深基坑工程的实践经验 。(4)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同时还应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承诺书);(5)投标人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2019年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7)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20日 09:00 至 2019年08月2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楼招标三部)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社保证明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4. 按照现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件要求。
5.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