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萍乡市安源区东升巷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安发改字〔2019〕10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区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萍乡市安源区东大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萍乡市安源区东升巷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总投资:约1223.50万元。
2.2建设地点:萍乡市安源区东大街东升巷小区。
2.3工程招标内容:该老旧小区改造涉及户数584户,小区内楼栋为14栋,总建筑面积约48000平方米,本项目为2019年改造任务。具体建设内容:
(1)道路工程:道路及停车场改造面积总计为18994平方米,设置停车位约120个,采用沥青混凝土铺设,主路尽头设一个12米×12米的消防回车场,新修道路花岗岩路沿石共计2748米;休闲广场面积120平方米,采用透水混凝土铺设。
(2)绿化工程:绿化面积1533平方米,栽种桂花、樟树、木槿等景观植物,树池边缘采用花岗岩立缘石,长度115.2米。
(3)室外给、排水工程:本项目水源为市政自来水,自市政给水管接入两根DN100给水管,从两端接入,供本项目生活和消防用水。给水管采用衬塑钢管给水管,设置3个室外地上式消防栓,型号为SS100/65型。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改造,污水管采用HDPE双壁波纹塑料管,敷设DN300-DN600污水管678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雨水管采用HDPE双壁波纹塑料管敷设DN300-DN600雨水管748米,雨水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道。
(4)室外电气照明工程:本项目室外道路照明路灯用电负荷按100W/盏,安装太阳能路灯31盏。本项目内供电线路及弱电线路均采用穿管直埋地敷设方式,采用PVC套管总长751米。
(5)垃圾收集工程:改造垃圾分类点2个。
2.4招标范围:从方案设计至工程竣工及保修期内所有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施工、施工组织、保修期等工作,以及其他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总体规划、工程实施的组织管理策划。
2.5招标范围内计划工期:总工期360天,其中设计工期30天,施工工期330天。
2.6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是具备以下资质的联合体;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3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须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并须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组成单位限定为最多两家,设计、施工各一家。
(4)任何一投标人,只能参加一次独立投标,或者参加一个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1人的两家投标人,视为同1个投标人。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1)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3.5省外进赣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省外进赣设计单位必须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要求办理有效的进赣备案年度登记手续或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及本项目拟派设计负责人信息登记,并提供查询记录或登记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2)省外进赣施工单位开标时还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本项目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提供网上查询页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参与本项目拟派的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应与单项工程投标登记信息一致。
3.6投标人资格,包括联合体投标的设计方和施工方,应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7其他注意事项:
(1)被禁止参与投标或被禁止承接业务的投标企业,或被列入萍乡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未解除限制的投标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本工程不接受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企业参加投标。
(3)投标企业如有到期未履行债务的,或属于“失信企业”的。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如发现为有到期未履行债务的或属于“失信企业”的,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已缴交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作违约金全额没收。
(4)本工程不接受开标之日前被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含整改或整顿期间禁止承揽新的业务)且在本工程公告至开标期间仍处于处罚期的企业参加投标(在上述期间不论所限制投标地点),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5)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串通投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6)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投标人在我市没有因电子考勤不合格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正处在限制期限内的。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止后资格审查;不符合上述资质、资格条件的,将不接受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1日至10月28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布公告,网上缴退保证金,投标单位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开评标过程采用纸质的形式。投标人如遇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操作问题可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21日09时30分,地点:安源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自行支付招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本次招标无投标补偿金,投标人递交的所有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安源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变更、答疑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安源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萍乡市安源区东大街道办事处
地址:萍乡市安源区东大街道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340799093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银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赞贤路8号楼二楼
联系人:李运筹
电话:18079965637
8.招标监督单位
招标监督单位:安源区招标办
联系电话:0799-6665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