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人:顺昌县高阳乡大富村民委员会
2、招标项目名称:高阳乡大富村雨污分离整治二期工程
3、工程内容:高阳乡大富村雨污分离整治二期工程,具体工程量见工程量清单;
4、工程预算造价:222628元;
5、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
6、工程建设地点:高阳乡大富村;
7、施工工期:30日历天;
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等级。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有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违反《顺政办[2012]159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筑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5、投标人信誉承诺。根据最高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的单位(含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
6、根据闽人社发【2018】6号文,中标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需到行政服务中心社保“工伤保险”窗口参加工伤保险。
7、中标人按照《南平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我市建筑业营改增后税源管理的通知》(南财预[2017]26号)规定,须在签订合同前在顺昌县设立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并授权分公司为招标人提供建筑服务,由分公司与招标人结算工程款,由分公司向顺昌县税务部门缴纳税款,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同时,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七日内将承接的工程项目向顺昌县税务部门报备。
三、评标办法和下浮K值
评标办法为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本工程按工程造价下浮K值为6%;
四、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及退还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现场提交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当场予以原额退还。
5、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后10日内必须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否则视为自动弃标。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于2019年1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起至2019年11月12日止。
2、报名地点:顺昌县幸福小区5幢801室;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8日9时30分。
2、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8日9时3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顺昌县高阳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招标人:顺昌县高阳乡大富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18960650751
日期:2019年11月8日